中新社莫斯科11月26日电 (记者 贾靖峰)俄罗斯国家杜马拟于12月9日对一项有关场外市场(外汇)交易监管的法案进行二读,根据该法案,未获当局批准的外国机构将被禁止在俄联邦有价证券、外汇市场提供服务和进行证券推广活动。
该法案规定,俄罗斯有价证券市场的专业参与者,应当是按照俄联邦法律组建或存续、从事有价证券信托、交易(包括外汇交易)、管理等活动的法人机构。
根据这项法案,外国非信贷金融机构在俄代表处必须在获得俄罗斯央行批准(注册),同时须符合俄证券市场其他法规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在俄联邦境内从事合规的活动。
未获得俄央行批准或不符合上述法规的外国机构及其代表处,将无权在俄罗斯的有价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从事专业活动或提供服务,亦无权从事其他非信贷金融活动,同时将被禁止在俄联邦境内金融市场或对俄大众进行宣传推广。
此间分析人士指,这项法案旨在限制外国机构在俄从事外汇交易,这与近期俄外汇市场的投机行为有关,市场认为,卢布价格年内多次大幅贬值与汇市的做空投机行为有关。外汇交易为场外交易,它并不通过统一的交易所或清算中心,而是由交易商直接撮合,同时支持投机和套利交易。近年来,全球外汇投机交易比例不断增加。
据悉,上述法案一读修正案已由俄国家杜马金融市场委员会提交二读。该委员会主席娜塔莉亚·布雷金娜当天称,“对于那些已获得批准的外国机构,这项法案将不会有妨碍,但若外国机构未获批准就在俄进行宣传推广、从俄罗斯公民手里圈钱,那么我们必须对其有所行动”,她表示,法案旨在划定资金的合理限度,因为“我们需要钱,不仅俄罗斯经济需要钱,俄罗斯股市更需要钱”。
作者:贾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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