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宁乡县人民法院,10人因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狗肉在庭上受审。图/潇湘晨报实习记者陈韵骄
11月26日上午,长沙宁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一起跟狗肉有关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0名被告中,有人负责用弩针射杀狗,有人收购,还有人将这些狗转卖给菜市场和酒店。
作为这条毒杀、生产和销售链条上的“中转站”,贺某供述自2012年以来,他共收购冷冻狗4万多斤,这些狗又以每斤7-12元不等的价格被卖到长株潭等地。
毒狗:网上买弩和毒针,20多秒就能放倒
贺某是湘潭人,他收购的狗来自宁乡县的黄某。黄某的狗则来自邓某、李某和付某。
去年7月,李某从朋友口中得知宁乡的黄某在做狗生意,通过中间人介绍与其相识。黄某告诉李某,打了狗可以交给他,他有“路子”可以卖出去。李某便通过他人“指点”,从网上买来了弩和毒针。随后,李某便开始在宁乡夜间出动寻找流浪狗下手,先后毒杀了10多只狗,再以每斤4-5元的价格卖给黄某。
除了李某之外,还有邓某和付某两名“打狗手”。邓某交代,将毒针上到弩上,对准后只要不摇晃,一般就能“指哪打哪”。“(被毒针)打中之后,大概20多秒时间,狗就倒地了。”邓某说。
收狗:每年购进上万斤,转卖至长株潭
“他们送来时,狗已经死了。”法庭上,黄某交代收到邓某等人毒杀的狗后,他就会去毛,但不会解剖,之后再放进冰箱“过一下”。
黄某将低价收来的狗冷冻在自家后院的冷库里,等到六七月份时再加价销售出去。这些在黄某处被去了毛、身上带有毒弩针孔的冷冻狗以每斤5-5.5元的价格被转卖给贺某。贺某再每斤加价1元销售给下线喻某、罗某、任某、戴某和晏某。最后,这些被毒杀的流浪狗被当成“土狗”以每斤7-12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长沙、株洲、湘潭等地的菜市场和饭店供人食用。
根据贺某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每年都会从黄某处收购1.4万斤到1.5万斤的冷冻狗,近3年来总计拿到4万多斤。经鉴定,死狗肉及内脏全部含有一种氯化琥珀胆碱药剂,这是一种手术麻醉剂。
抓捕:后院藏着练镖靶子,现场留有狗铃铛
今年5月3日,黄某过50岁生日。警方决定趁黄某在家中大摆筵席宴请“生意上”的朋友之时,将前来祝寿的一众非法生产、销售狗肉的团伙成员抓捕。当天,包括黄某在内的3人被现场抓获。另有7名成员也在随后归案。
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食安中队队长张国峰介绍,当时在现场抓捕时,在黄某位于宁乡县大成桥的家中后院处发现了他自建的一个冷库,面积大约有10多平米,里面有100多只身上带有针孔的狗被冷冻着,还藏有200多只毒镖和用来练习射镖的靶子。此外,还有一些废弃的毒针和被毒杀的狗身上的铃铛和狗链子。
张国峰介绍,这个作案团伙是毒杀、生产和销售“一条龙”,涉案人员预计有四五十个,目前还在追踪抓捕之中。
[庭审现场]辩解:对狗的来路“不知情”,自己吃了没问题
11月26日,已经被抓捕归案的黄某等10名被告站到了宁乡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他们均因涉嫌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诉。
对于自己贩卖狗肉的犯罪事实,作为“中转站”的贺某“以为这样做生意不会犯法”,他称自己对于从黄某处购进的狗是被毒杀一事并不知情,“这都是生意上的秘密,我就没多问,何况我自己也吃了,没什么问题。”
贺某说,自己从事卖狗的生意已经10多年了,3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黄某。一开始黄某是和人合伙,后来变成黄某建了个冷库单干了。他称,每个月他都会从黄某处收狗3-4次,3年来由此共计获利22万余元。
一名“下线”喻某供述,当时从贺某处买进狗时,也感觉到可能“来路不正”,但之后还是卖给了吃狗肉的地方。而另一名贩卖狗的“下线”晏某在庭上也称,不知道这些狗是被毒杀的,看自己吃了没事就继续卖出去了。
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由于案情重大复杂,且涉案人员众多,审判长宣布先暂时休庭,择期再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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