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1月28日电(记者孙亮全)山西省晋城市纪委28日对外发布,晋城市纪委近日对陵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郭龙龙和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正处级审判员刘贵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二人被“双开”。
经查,郭龙龙在担任陵川县委组织部长、城区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收受礼金,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与他人通奸。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陵川县委研究,并经市纪委审议、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龙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刘贵宝在担任泽州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收受礼金、挥霍浪费,且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贵宝开除党籍处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按程序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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