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2月1日电 为配合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地位的政策目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12月1日宣布成立“法律枢纽空间分配委员会”,以考虑将中环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的空间给予法律相关组织使用的机制。
香港特区政府将在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提供一些空间,以及在终审法院迁出后把整幢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给予法律相关组织使用。连同将迁至前中区政府合署中座、东座和部分西座的律政司办公室,该处将成为在香港中心地段的一个法律枢纽。
新成立的法律枢纽空间分配委员会将考虑在该法律枢纽提供地方的相关安排,并就此向律政司司长提供意见,主要职责包括就有可能迁入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的法律相关组织的相对优次作出评审,以甄选可迁入的法律相关组织;根据相关考虑因素分配办公空间予中选组织;厘定中选组织需支付的租金;决定中选组织的适当租赁条款及条件;不时检讨程序机制等。
该委员会任期两年,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来自法律界、商界和其他相关界别的非官方委员,以及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建筑署和律政司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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