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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国星是一个曾主政两地的“明星官员”,政绩斐然。他1955年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2002年1月,他出任江苏省句容市市委书记,此前是镇江市委副秘书长、句容市市长。
2005年,蒋国星被委以重任,调任苏北经济落后地区睢宁县,并以徐州市委常委身份兼任睢宁县委书记,从正处提拔至副厅级。2007年12月,仕途看好的蒋国星被调任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时隔6年,2013年11月27日,蒋国星被调查。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蒋国星腐败案的诸多细节逐渐浮出水面。蒋国星成为政治明星的过程中,他也在大肆收受贿赂。 据《检察日报》
朋友圈里多是房地产商
主政句容 房地产商成了他的小金库
在蒋国星的朋友圈里,最贴心的,可能要算镇江某房产代理公司经理李城。蒋国星在镇江市委任职期间,李城曾为其开车多年。后来李城开始经商,两人一直保持着非常密切的来往。
2001年年底,时任句容市市长的蒋国星,通过李城介绍认识了苏州的开发商姚立。2002年1月,蒋国星升任句容市委书记。姚立立即专程赶到句容,向蒋国星“拜年”,送上2万元现金。2002年6月,姚立听说蒋国星要出国,又送上3000美元“零花钱”。一来二去,两人关系热络起来。
此时,句容决定将东进路延伸两侧的地块招商出售。经市委研究,以土地15万元/亩、相关建设规划配套费(简称规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向外发布公告。蒋国星主动打电话邀请姚立前来投资。
姚立实地查看地块后,觉得有点贵,提出规费能否全免。蒋国星表示,规费可以考虑全免。
此后,蒋国星召集相关部门开会研究此事,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可蒋国星拍板敲定。仅规费一项,就为姚立省下了1000多万元。2003年、2004年春节,姚立共送给蒋国星4万元现金。
2004年下半年,李城向蒋国星提出,姚立在句容开发房地产,赚了很多钱,能不能从他那里弄些钱,作为蒋国星个人活动经费。这话正合蒋意,便问要多少,李城说,他生意做得那么大,至少20万元吧!姚立最终以“赞助费”的名义给了李城20万元。这20万元成了蒋国星的“小金库”,个人消费都从中支出。
主政睢宁 一老板先后送给他80余万
2005年1月,蒋国星被委以重任,以徐州市委常委身份兼任睢宁县县委书记,职级也由正处提拔为副厅。在睢宁,他也有一位类似李城的老朋友—邹文。
2005年6月,邹文引荐了当地开发商张何给蒋国星。见面时,张何特意准备了6万元现金。虽是初次见面,蒋国星却只客气几句,就将钱袋子收下了。
两个月后,睢宁县委县政府决定兴建某中学新校区,这是个大工程,投资达两三亿元。张何听说后,提着10万元现金来到蒋国星办公室,明确表示想拿下这个项目。蒋国星答应过问此事。
张何的公司顺利地接到该工程。 工程虽然拿到了,张何却陷入困境,随着施工推进,张何垫资越来越多,资金链濒临断裂。某中学只给付了张何500多万元,多次讨要,未果。
张何又找到蒋国星,送上了一个装着20万元现金的纸袋。此后,书记亲自过问,学校不敢怠慢,东拼西凑,筹集了500万元给张何。2007年4月,蒋国星带队到该中学视察,当场责成新任校长想尽一切办法给张何筹集资金。该中学甚至发动全校职工集资,支付了张何300万元。
为了帮助张何摆脱困境,蒋国星打破申请贷款一般由县分管金融的领导出面协调的惯例,多次丢下手里的事务,亲自带队到省里找关系。与之对应的是,张何先后17次向他奉上人民币80余万元。
通过“润笔费”受贿
题写4个字,收了5万元
除了官员身份,蒋国星还非常看重自己另一个身份—书法家。在句容、睢宁工作期间,多个场合都挂有蒋国星的题字。
2005年底,开发商王新宇在睢宁县拿下一个地块,准备开发“睢宁大院”小区。但是,地拿到后,拆迁工作却迟迟没动静。王新宇认为,要想顺利推动地块拆迁,必须得到蒋国星的支持。
2006年3月,王新宇来到蒋国星办公室,把装着2幅画的档案袋放在他桌上,顺便汇报了自己面临的困境,请蒋国星关心支持。蒋当场答应。
此后,在蒋国星的亲自过问下,拆迁工作终于启动。整个拆迁阶段,蒋国星先后收取王新宇“拆迁费”15万元。
2007年4月,“睢宁大院”小区售楼部建好,准备对外售楼。王新宇灵机一动,商请蒋国星为他题写“睢宁大院”四个字。蒋国星爽快挥毫。王新宇送上5万元现金:“感谢您给我们小区题字。听说您为这四个字写了好多遍,费心了,这是我们给您的润笔费,请笑纳。”蒋国星果然笑纳。
2007年12月,蒋国星调任江苏省新闻出版局任副局长。人虽离开了睢宁,但权力的余热还在为他不断换取金钱。据统计,在调离睢宁后,蒋国星又十余次收受睢宁的两位开发商18万元。
2012年3月,张何到南京看望蒋国星。蒋国星告诉张何,南京有个拍卖会,上面有他几幅书法作品,请他带几个朋友去“架架势”,张何当即答应。拍卖当天,张何邀请几位朋友到场,经过几番“竞拍”,最终,张何花5万多元拍下了蒋国星的两幅字。
从“明星官员”到阶下囚
受贿185万余元,获刑12年6个月
2013年11月,江苏省委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了蒋国星涉嫌受贿的线索。12月3日,江苏省检察院指定淮安市检察院对涉嫌向蒋国星行贿的李城、姚立立案侦查。
2014年1月10日,江苏省检察院对蒋国星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经过近4个多月的侦查取证,该案最终侦查终结并交办淮安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审理查明,2002年1月至2013年11月期间,蒋国星利用担任句容市市委书记、徐州市市委常委、睢宁县委书记、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85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2014年9月12日,淮安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蒋国星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对其退出的30万元上缴国库,尚未退出的赃款继续追缴。
蒋国星当庭服判,未上诉。 (文中除蒋国星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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