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少杰 昨日,福建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许可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从即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此前,该议案未被通过引发广泛关注。
“提请暂停代表职务,但议案没通过的例子非常罕见”,人大制度研究学者何俊志说。但他同时表示,“理论上来说,只有周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常委会,才可以撤销之前的决定。”
人大代表涉嫌犯罪 停职议案未通过
8月12日,上海松江公安分局处理一起纠纷案件,涉事者张裕明驾车逃离,发生单车交通事故。经对张裕明酒精呼气测试,鉴定为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
如何处理张裕明,警方遇到了麻烦。张裕明是福建周宁县人大代表,按照相关法律,“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8月14日,上海警方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函,提请批准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10月24日,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当时到会17名委员,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1票,弃权8票。因为赞成票未过半数,该议案未获通过。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周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贻顺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一方面是个别委员与张裕明代表熟悉,掺杂了感情因素;另一方面,一些委员法律意识不强,没能正确履职。而投票者之一、周宁县人大常委周妙荣则表示,尽管自己投了赞成票,但出现不通过的结果还是值得反思,“今后再也不能出现这样的事情了”。
“提请暂停代表职务,但议案没通过的例子非常罕见”,长期研究人大制度的学者、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何俊志对南都记者说,“在我的印象中,这是全国第二例。”
再次审议 许可警方刑拘涉事人大代表
此事被媒体披露后,引发质疑。
11月26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通报称,“认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并表示要再次进行审议。
昨日,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根据11月27日上海警方再次提请许可的申请,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
昨天,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布通报称,议案审议通过,“许可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从即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再审中,委员们为什么转变了想法?有多少赞成票,多少弃权票?南都记者联系周宁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但对方未正面回应。
何俊志认为,县人大常委会就同一议题再审本身值得商榷。“理论上来说,只有周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常委会才可以撤销之前的决定。”
“这几年,人大代表中违法犯罪的整体比例仍然很低,但是绝对人数在升高”,何俊志表示,目前人大代表的“免捕权”适用范围偏广,“代表应该只在履行职务期间享受免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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