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马超 法制网通讯员周杰杜艳
58岁的房管所房管员,在同事眼里,他业务娴熟,乐于助人,愿意帮其他同事值班、算账,是领导眼中的老好人;在朋友眼中,他是“大哥”,神通广大,出手阔绰。而事实上,他却是个赌鬼。为了翻本,他在3年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诈骗23套房改房,用于一房多卖、抵押贷款,供自己挥霍。而涉案金额,则多达千万元。
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滨湖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无锡市滨湖区梁溪房管所原房管员张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并处罚金10万元。
受害人报警牵出大案
2012年9月12日,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蠡园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案:受害人过某通过邻居认识了滨湖区梁溪房管所的房管员张某。张某声称可以低买高卖房改房。过某在支付人民币14万元后与张某失去联系。
公安机关随即展开调查,发现张某已去向不明。9月14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将张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14天后,张某在江苏省苏州市被抓获归案。经初步审查,公安机关发现,属于梁溪房管所管理的9套房改房被张某利用职权非法占据,其行为涉嫌贪污犯罪,于是将此案移交滨湖区检察院办理。
滨湖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科长朱林与华庄检察室主任孙兵查阅卷宗发现,被张某贪污的不止梁溪房管所管理的9套房改房。检察机关从这9套房改房的线索着手,最终查明张某贪污14套房改房、诈骗9套房改房。
58岁的张某是无锡本地人,初中毕业后就在无锡市滨湖区梁溪房管所担任房管员。在同事眼里,身材瘦小的张某是一个有着二十多年房屋管理经验的老前辈,业务娴熟,为人热情,经他手结算的租金和管理费用从没出过错。而且他总是乐于助人,愿意帮其他同事值班、算账,是领导眼中的老好人;在房改房租客眼中,平日里经常和老阿姨、老师傅一起聊家常的张某是个认真负责的热心人;在朋友眼中,张某则是神通广大、出售阔绰的“大哥”。
然而,张某却是个赌鬼。因常年流连于赌坊,把工资、奖金都赔了进去,张某的妻子带着儿子和他离了婚。张某妄图通过“下一局”赚回来,甚至在离婚后将妻儿住的房屋也抵押出去。
如何能快速赚钱翻本,成了张某的心病。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张某脑子里反复琢磨着房改房购买交易的程序,慢慢发现其中可以钻的漏洞。
第一套房抵押30万
张某发现,“房屋底册清单”是他实现“计划”的关键环节。不管他算计得如何天衣无缝,只要对方单位核查“房屋底册”,一切就都是镜中花、水中月。所以,张某在选好“下手”目标后,都会先打听相关单位对“房屋底册清单”的态度。
2010年1月,张某第一次成功“得手”。当时,张某找到铁哥们杨某,说自己想买进一套便宜的房改房,可是没有合适的职工身份,想让杨某代买。不过,房屋租期未满,还有人入住,所以不能马上变卖,而是要抵押贷款,以后再变现,并许诺给杨某好处。杨某答应了。
购房人已经有了,那么房源呢?张某盘算多时,瞄准了老人唐某租住的公有房。张某打定主意后,偷偷潜回办公室,趁人不备伪造了承租合同和评估材料,混同其他几套正常手续的房改房材料一起送去审核。
在之后的审核过程中,相关单位的办事人员基于对张某的信任,在材料上一一盖章。最终,一切顺利,两证到手。接着,张某就找来房产中介委托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张某花2.5万元低价买来的房改房,转手就抵押了30万元。
为了“犒劳”自己,张某带着“战果”又投入了赌场。“从那以后,我开始天天想搞钱。”张某说。
为了有更多的“房产变现”,张某开始四处打探可以“调包”的房产。同事眼中的他,比平时更“乐于助人”了,内勤的审核工作,他主动请缨,有时甚至代劳了《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和《出售公有住房估价表》的审核填写。同事请假、公休,他代替同事值班、收费。而这些,其实是张某为下一次作案在进行“踩点”。
疯狂“卖房”不能自拔
张某“卖出”第一套房改房后,用同样的方法“变现”了自己手上管理的房产。不仅如此,他还盯上了其他房管所管理的房改房。他发现,一些产权单位连自己的房改房究竟属于哪个房管所管理都搞不清楚。
张某在梁溪房管所的内勤底册上看到,某建筑公司有几处房改房不是梁溪房管所管理,而是由西园里房管所管理的。由于给某建筑公司办理过几次房改房售房手续,而且也偷偷“得手”过一套房,张某抱着熟人熟路、赌赌运气的心态,把伪造的购房材料送到了某建筑公司。
很快,张某被告知同意售卖并盖好了章。“卖掉”其他区的房屋,也能顺利过关,这让疯狂“卖房”的张某难以自拔,将该建筑公司4套公房“变现”。就这样,张某通过自己的房管员身份,共骗取了其他房管所的9套房改房。这些房产被抵押贷款后,被他继续用于赌博、挥霍。直至2012年9月案发,张某才停下了疯狂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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