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民警为未成年被监管人员解读宪法
人民网北京12月4日电 “国家宪法日”这一天,为进一步提高被监管人员的法制意识,北京市各监管场所自发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据了解,作为展示法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北京市监管场所一直高度重视对被监管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把它作为依法行政,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的的重要内容有机融入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中,通过管教谈话、集体教育、课堂教学、知识竞赛、社会帮教等形式为被监管人员普及法律知识,普遍提高被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有效提升了监所安全文明水平,使监管场所成为提升被监管人员法制观念的大课堂。同时,监管场所还将法制教育延伸到社会,作为廉政法制教育基地,接待近4000名社会各界群众入所参观,开展法制教育。今年以来,联合国人权计划委员会成员,40名来自不同国家、地区、组织的人权组织成员,以及香港、台湾司法界人士参观我市看守所后,对我国法治文明进步程度,以及人权现状予以高度评价。
工作中,北京公安监管系统以宪法为准绳,坚持依法严格文明执法,充分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监管系统采取多项举措,保障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促进执法和社会效果双赢。
率先全国成立律师接待科
保障律师正常执业以及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建章立制、加强培训,提高接待民警业务水平。增加接待民警数量、推进会见场所硬件改造,提高接待窗口服务水平。全市看守所现有律师会见民警122人次,同比增加了8.92%;极推进朝阳看守所律师会见室改扩建,在各监所会见场所加装饮水机、排号机等设备,不断提高硬件服务保障水平。开展专项整顿,整肃监所周边律师服务秩序。自4月14日起联合司法、律协部门,组织全市监所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整顿工作中,坚持以律师会见问题突出的特大型监所为主战场,以全面清理违规宣传标识为突破口,严密各项工作举措,发挥综合治理推手作用,始终保持凌厉攻势,保证了专项工作顺利进行。此次整顿取缔不正当竞争法律服务场所18家,责令整改20家,处理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人员12人,清除不规范宣传标识31处,拆除非法广告牌和灯箱33块,及时制止律师违规会见行为4起,并移交市司法局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为从源头治理看守所周边秩序,用正规渠道挤压违规律师的活动空间,在西城、海淀、丰台、顺义等4个看守所先期试点律师工作站的基础上,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协作,在全市看守所推行建设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全方位为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创造法律援助的条件。自律师接待科成立以来,全市监所共办理律师会见13万余人,比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前同比上升45%。今年以来,接待6万8千余人次,同比提高10.66%。
积极推进未成年被监管人员权益保障工作
为切实落实《刑事诉讼法》对在押未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的规定,总队对相关工作专题调研,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对市级看守所未成年人羁押场所进行了调整,即市局级办案部门抓获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统一由市一看羁押,逐步落实分押、分管、分教的法律规定,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
全面推行代购物品社会化管理机制
针对监所代购物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总队积极推行“超市驻所直营”的代购模式,经多方联系、洽谈,最终确定由一家知名超市进驻监管场所直营,被监管人员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价格更加公开、透明,质量更有保证。目前,全市已有24个监管场所实现超市驻所直营,占总数96%。
大力开展监所文化建设活动
以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全市监所开展“百名被监管人员视频拜年贺新春”、“三.八”节“私人订制”、“月是故乡明”、“我和我的祖国”等主题系列活动累计300余次,全年累计25000余名被监管人员参与,体现了监所对在押人员的人文关怀。
规范窗口接待提升群众满意度
针对被监管人员家属、律师对监所窗口接待工作提出的意见,总队研究制发了《接待查询工作规范》、《接待大厅信息公开和服务设施配备规范》以及《被监管人员出所告知工作规定》,要求监所窗口接待服务做到“五公开六承诺七必须”,统一了全局监管场所窗口开放时间、统一了窗口接待的标识牌;明确了查询被监管人员信息的人员范围及查询内容、明确了窗口接待服务标准。同时,建立了出所告知制度,要求有被监管人员换押出所、交付执行等情形的,原羁押监所应24 小时内,以电话、短信的方式,告知律师及近亲属被监管人员的出所时间、去向、具体地址、邮政编码、咨询电话等内容,避免被监管人员的律师及近亲属因未获知出所信息,仍到原羁押监所办理会见、送钱送物等业务而跑冤枉路的问题,截止目前已累计通知2000余人次,受到家属、律师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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