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金华12月8日电 (记者 胡丰盛 通讯员 唐肖琴 吴昕)8日,浙江兰溪法院向社会通报,近期该院先后审结了兰溪市环保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国英,兰溪市环境监测站原站长诸葛志平、书记徐仲翔、副站长孙建富,兰溪市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章献忠等五位环保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系列受贿犯罪案件。
该院经审理查明,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这五名被告人先后分数十次以春节走访、加班费等名义非法收受兰溪市纺织、电镀等20余家重点污染企业负责人所送购物卡、现金等财物,为这些企业非法排污提供便利。
其中吴国英受贿6.5万元,诸葛志平受贿11.13万元,徐仲翔受贿4.43万元,孙建富受贿4.25万元,章献忠受贿4.25万元。该院分别判处吴国英、诸葛志平有期徒刑五年和七年,判处另三名被告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兰溪法院表示,该系列案件有涉案企业多、受贿方式隐蔽、社会关注度多等特点,案件的成功审理净化了该市环保执法环境,保障了该市五水共治工程。
作者:胡丰盛 唐肖琴 吴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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