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汝州市公安局在治安检查中发现,来自太康县王某的面包车上装有大量的“过火”洗化用品,随即通知工商部门。经工商部门调查,该批洗化用品涉嫌假冒伪劣。目前,这批假冒伪劣的洗化用品已被工商部门查扣,当事人王某也受到了行政处罚。
大河报记者从汝州市工商局获悉,近日,汝州市公安局在对市区宾馆酒店治安检查时,来自太康的王某因身份证遗忘车中,公安民警便陪同王某前去停在后火神庙街面包车上取身份证。但就在这时,民警发现王某的面包车中装有大量表面污浊不堪的洗化产品,部分外包装纸箱有火烧痕迹,非常可疑,民警随即通知工商部门。
经汝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现场初步调查,发现这批“自然堂”乳液、“自然堂”眼霜和“海飞丝”洗发露等洗化用品涉嫌假冒伪劣,便立即将该批洗化用品予以查扣。后经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对此洗化用品鉴定,该批洗化产品均为假冒产品。
据当事人王某称,这批假冒伪劣洗化用品是他以5元、20元左右的价格,从郑州某市场低价购进的。本打算用火对包装箱烧烤后,以仓库着火为由到汝州农村集会低价销售。
在此,工商人员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被一些不法人员宣扬的“偶然事故”等花言巧语所迷惑。在选购商品时,遇到价格明显低于同类商品市场均价的,应小心购买,避免上当受骗。
目前,这批共计1351瓶假冒伪劣洗化用品已被工商部门查扣,当事人王某也受到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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