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安倍政府制定的《特定秘密保护法》12月10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不少日本媒体和民众指责其是“威胁日本民众知情权”和“改变日本国家本质”的法律,在该法即将实施之际掀起反对浪潮。日本《读卖新闻》12月10日发表社论称,为了维持日本的和平与稳定,维护国家利益,就必须要与美国等盟友进一步高度机密的情报,因此日本政府需要有一个保护这些情报不被泄露的机制,也就是《特定秘密保护法》。
社论称,安倍政府不顾强烈的反对呼声,于2013年12月强行通过《特定秘密保护法》。该法主要以防卫、外交、防止间谍行为、反恐这4个领域为对象,并在上述4个领域内规定了55个项目为对象,能够指定特定秘密的包括外务省、防卫省等19个行政机关。潜艇、飞机、武器弹药的性能等包含其中,但根据对项目的解释范围可能扩大。若泄露这些机密,将被判处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与因泄露一般信息违反《国家公务员法》中守密义务(一年以下徒刑)等情况相比量刑较重。
《读卖新闻》称,《特定秘密保护法》的实施将与《美日相互防卫援助协定》所规定的提供装备、器材及其他援助方面的特别防卫秘密以及《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秘密一道,共同构成信息保护体制的三道屏障。这样一来,安倍政府统一性的防止情报泄露政策与其他先进国家相接轨,对于构筑日本与他国的信赖关系以及互相提供宝贵情报来说不可或缺。
不过另一方面,社论承认《特定秘密保护法》的出台引发了国民强烈的忧虑,国民担心这样的法律会成为政府隐瞒某些情报的手段。但《读卖新闻》也认为,这是由于日本官僚体系萎缩、信息不透明以及报道部门采访报道不够及时所导致。
日本内阁10月14日决定了运用《特别秘密保护法》的标准,很多日本专家学者认为,该法侵害了日本国民的知情权和报道自由,并可能成为推动日本再次发动战争的危险法律。各行政机应该严格遵循这一基准,避免随意性的机密认定。
社论提出,应当在日本内阁政府以及各省厅设立秘密指定的内部通报机构,这样一来可以有效保通报者不会滥用权力。为此,日本内阁新成立了20人规模的情报调查室。审议官级别的独立公文书管理监人最高负责人。为防止秘密泄露以及保障国民知情权,调查室有义务做好监视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机关。
此外,《读卖新闻》社论还指出,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以及阁僚有必要对国民做出详细解释,同时国也肩负重任。根据2014年6月通过的国会改正法案,参众两院个成立一个8人的情报监视审查会,负责监督政府法律的实施。如有必要,审查会有权要求政府提供相关机密,并要求政府作出调整。文章最后表示,希望日本国会在众院大选结束后尽快落实审查会人选的指派,发挥该组织的监督作用。
关于秘密的指定,日本舆论认为,虽然安倍政府主张“禁止以掩盖为目的的指定,并完善了监察机构等确保其妥善运用的机制”,但在运用方面仍然存在被扩大解释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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