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金华12月10日电 (记者 胡丰盛)10日,因故意把5岁儿子“小乌江”扔进涵洞,25岁的云南人徐某被浙江金华婺城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5岁的徐某常年在义乌打工,早前,他与小3岁的同厂女工交往,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生了2个儿子,大的便是5岁的“小乌江”,小的只有1岁多。
10日的庭审现场,徐某否认了“让老婆后悔,尝尝失去儿子的痛苦”的说法。他辩解,“当时我没有想打把儿子淹死的想法,就是因为酒喝多了。”
“小儿子出生后,老婆就因为我和一个女老乡关系好,老是怀疑我们有不正当关系,6月初居然独自跑到桐庐打工,还留下两个孩子。”徐某说,无奈之下,他将1岁的小儿子带回去让自己母亲抚养,“小乌江”则跟着他住进员工集体宿舍。“小乌江”又小又很调皮,徐某又管不住,厂里的保安多次叫他搬出宿舍自己抚养。
徐某说,8月10日来金华的时候,徐某带儿子去吃饭,想到老婆走了,厂里的人不懂我的心情,一时冲动,喝了酒之后就做了错事,将5岁的儿子“小乌江”扔进了铁路桥附近的一个涵洞口。
作者:胡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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