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昆明市盘龙区白邑乡南营村村民李加贵与当时的南营村民小组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李加贵承包南营村小组的集体土地约15亩用于栽种树木,20年承包期满后,李加贵可将林地中50%的树木“砍伐或使用”,剩余的50%则归村集体所有。日前,就在李加贵向南营村委会申请砍伐树木时,事情却出现了变故。
村民:为养老承包荒山种树
1992年,受到当时的“谁种树,谁受益”宣传的影响,李加贵夫妇决定承包村里的荒山种树,等老了便可以卖林养老。老李的妻子汤吉花说:“我们一家都有残疾,他的左眼看不见,我的右手有残疾,我还有一个弟弟双目失明。当时就想承包点土地种树,等我们老了干不动活了,就可以卖树养老了。”承包协议显示,承包期满后,李加贵可以自行使用所种林木的50%,另外的一半则归南营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李加贵承包的这片荒山叫作牛草凹,“从家里出发走小路,要一个半小时。”
承包土地后,李加贵和汤吉花开始荒山种树。除了原有的500株左右自生树之外,李加贵称,现有的近4万棵柏松、青松等树木都是他们种的。
汤吉花回忆,承包土地后,一家人花了不少心思。“在集市和林工站买松子、育苗,稍微下点雨就赶紧挖坑栽种。树苗栽好之后还要浇水、洒药。”汤吉花指着林地凹处一处破败的棚子说:“为了看守林木,我们在这里至少睡了15年。”2012年,承包期满后,李加贵一家在申请砍伐林木时才被告知,他们种树的这片林地早已被划入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变成了省级公益林,禁止砍伐。今年,李加贵已65岁,汤吉花也56岁了,他们卖树养老的打算完全落空。
林工站:承包协议是不规范的
对于这份承包协议,白邑乡南营村委会副主任李忠宇表示,村委会承认李加贵承包荒山种树的事实,但这片林地属松华坝水源保护区范围,区内林木不得砍伐。2009年8月1日,原属嵩明县管辖的白邑乡划归昆明市盘龙区托管,同年,昆明市政府开始对省级公益林实施补偿政策。李忠宇出示的南营村委会2013、2014年生态公益补偿名册显示,2013年,李加贵一家9口人领到114.3元补偿金,2014年这个数字翻了一番。李忠宇说,南营村总共有2848亩土地,补偿金按全村人口均分。
滇源林业技术推广站负责管理松华坝水库周边的林地。站长胡春说,早在1982年,连同李加贵承包的土地在内,周边的山地都被划为水源保护区。对10年后李加贵与南营村民小组之间签订的这份协议,胡春说:“严格来说,涉及林业用地的承包租赁,应该提交林业部门备案。如果当时南营村委会南营村民小组的这份协议向林业部门备案的话,是不会被通过的。”
胡春介绍,这片林地的权属已经自动划归到南营村民小组了。现在,考虑到李加贵一家确实在过去的20年里将荒山变成了繁盛的林地,会尽量争取给予李加贵一定的补助。
时任村主任:当时政策是允许的
记者与当时代表南营村民小组和李加贵签订协议的时任村主任汤宪、村委书记张孝云取得联系,两人均表示,当时并没有将南营村甚至白邑乡划归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的明确文件。
汤宪说:“林地保护工作村里一直在做,当时村里是不允许修建工厂、砍伐树木的。”汤宪表示,之所以会与李加贵签订协议,是因为“当时村民烧火都是砍山上的树木,砍得比较严重,所以才会把荒山承包给私人,主要是为了解决村民烧柴、遏制私砍的问题”。汤宪补充:“当时的政策是允许这么做的。”
律师说法
可向现任南营村委会追偿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山表示,李加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诉。张晓山说,从法律角度来说,将李加贵所种的林地范围划归为水源保护区是政府行为,属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这种情况下合同可以自动解除,“从这个角度看,村民小组不存在违约情况”。
“可以起诉南营村民小组,虽然当时的人事已经变迁,但可以向现任的南营村委会追偿,这和一个公司收购另一个公司时也应接收其债务是一个道理。”张晓山表示,如果李加贵走司法途径,那么他要证明这片林地确实是自己所种,以及对自己种树的花费等进行举证。“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对一些合同上未予明确规定的事项,举证有些困难。”
都市时报 记者 辛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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