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狠心母亲持续虐待亲女,因虐待罪放火罪被判8年,终审维持原判
羊城晚报记者 林园
因为亲生女儿不肯吃冷水调和的西药,深圳龙岗区一名狠心的母亲,竟然强行灌药导致女儿窒息而死。事发后,这个狠心娘不是立刻进行施救,而是放火焚烧房间,企图掩盖犯罪事实。记者10日获悉,该案经过深圳中院终审裁定,最终维持一审原判,判决狠心母亲陶某英有期徒刑8年。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平日经常体罚女儿
陶某英是小欣的妈妈,小欣去世时年仅8岁,陶某英还生有一个儿子。
据龙岗法院审理查明,陶某英常常以小欣不服管教为由,动辄对小欣禁闭、辱骂、冻饿、体罚、殴打。这些行为一直被周边邻居所诟病。2012年11月1日早上,小欣连早餐都还没吃,陶某英就强迫小欣清洗家里的衣服,自己则带儿子外出取水、进餐。中午12时许,陶某英回到住处做午饭,又安排小欣去清洗饮水机。其间,陶某英在小欣未进午餐的情况下,以小欣未能及时将饮水机清洗干净为由,强迫小欣喝下两瓢山泉水。之后,小欣感到身体不适上床睡觉。当日下午3时,陶某英发现小欣尿床,立刻对其进行殴打。
后来陶某英发现小欣发高烧,遂用冷水调和阿莫西林、双扑伪麻片等药物,强迫小欣服用。小欣抗拒不吃,陶某英强行将药水灌入小欣口腔。此举导致小欣窒息死亡。第二天凌晨2时,陶某英用打火机引燃塑料袋,将小欣所住房间衣物点燃,造成火灾事故假象。邻近住户发现起火后,一边自救一边拨打火警电话,并会同消防部门将大火扑灭。
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欣系窒息死亡,死后遭焚尸。
庭上否认女儿死因
一审深圳龙岗法院认为,陶某英无视国家法律,因琐事持续对家庭成员打骂、冻饿、体罚,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在被害人被虐待致死后,陶某英还放火点燃被害人房间,妄图毁灭证据,其行为又危及公共安全,构成了放火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龙岗法院还认为,本案源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而引发家庭暴力,陶某英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与一般故意犯罪有所区别,在量刑时酌情从轻考虑。
因此,一审判决陶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总刑期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宣判后,陶某英提起上诉,认为其平时虽有虐待行为,但小欣的死亡与其虐待无直接因果关系,小欣死因存疑,而火不是其放的,应认定其放火罪不成立。陶某英还提出,自己身患疾病,年幼儿子需要照顾,请求改判。
深圳中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陶某英所提的上诉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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