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伟宾
鹿鸣山(媒体人)
“新华视点”记者近日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采访时发现,其政府大楼里着警服、佩警衔的执勤“警察”,竟然是冒牌货,不过是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保卫人员。甚至,连政府大楼里的派出所,都是有关领导口头设立的。冒牌警察存在已有13年,“派出所”也有八年,当地官员回应,之所以让机关保卫人员穿警服,是为了震慑上访人员。(12月16日新华网)
无须给佳木斯市相关官员普法,他们心里跟明镜儿似的,这么做违法。为何还这么做,关键是,“有领导批示同意”。说白了,佳木斯市政府机关冒牌警察事件,是将“人治”发挥到极致的典型。对这种知法犯法的做法,追责,是必须的。只是,如此荒唐的行为,竟然十余年之内屡治不倒,不仅是对法治的辛辣讽刺,更是提醒我们:为何相关官员如此肆无忌惮?
众所周知,公务员一旦犯了罪,就会永远丧失当公务员的资格。只是,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尤其是对官员而言,其处理往往是“罚酒三杯”,既不影响现有职位,更不影响仕途升迁。这就给了不少官员敢公然违法乱纪的底气。让官员守法,关键是要提高其违法乱纪的成本,那就不妨把遵纪守法纳入官员与政府的考核体系,并提高到一定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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