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开启议程,中美分派了两支谈判队伍同时在芝加哥和北京展开下一轮谈判。
同期,却有不少让中方感到闹心的事情,比如来自美国国会的《2015财年综合拨款法案》。这一法案中,再次包含了一些惹恼中国人的条款,涉及到了对华进出口贸易的限制。鉴于这些条款并不新鲜,可见要解决中美双边贸易中的摩擦并没有那么简单。
再现涉华不利条款
《法案》中有条款称,不得将法案拨款用于购买自中国进口的禽肉加工制品供给美学校中餐项目,限制美部分政府部门购买中国企业生产的信息技术系统,以及禁止将拨款用于颁发商业卫星对华出口许可证等内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在网站上发表了简短的回应,称美国会众议院通过的拨款法案中的涉华不利条款是对中国企业采取的歧视性做法,违反了公平贸易原则,对外发出了错误信号,中方对此表示不满并坚决反对。上述条款不仅影响两国企业间的正常商业合作,也将损害美方自身利益。中方敦促美方采取切实措施,纠正错误做法,为中美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可是,若不通过这个《2015财年综合拨款法案》,美政府将再次面临关门的危机。美国国会参议院13日通过《2015财年综合拨款法案》,以确保绝大部分联邦政府部门有足够资金运营到明年9月底。众议院已于11日通过该法案,这意味着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即可生效。
根据该法案,2015财年联邦政府总体可自由裁量的支出约为1.1万亿美元,可保证国土安全部维持正常运营到明年2月27日,其他联邦政府部门正常运营到明年9月30日。
美国“政府关门”可不是件小事。2013年10月1日,由于美国民主、共和两党未解决新财年的预算分歧,国会参众两院没有批准联邦政府新财年的临时拨款议案,联邦政府非核心部门被迫停摆。这次如果参众两院也没有通过法案,美国政府将在12月11日重蹈覆辙。所幸今年并没有发生。
上诉WTO却效果有限
那么这几条涉华限制性的内容,中国政府能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吗?
中国确实曾经就这些条例上诉到WTO,而且还取得了胜利。但作用有限,短暂胜利之后,这些条款以其他方式出现在下一年的预算案中。
美国国会《2009财年综合拨款法》第727条款就曾规定对华禽肉限制措施。该条款规定,政府拨款不得用于制定或实施从中国进口禽肉的规则,这对中国而言实际上是一项禁令,这样的禁令在美国往年的立法中也存在。
2009年4月17日,中国将美对华禽肉采取的限制措施诉诸世贸争端解决机制。2010年6月,中国在世贸诉美禽肉限制措施案获胜。这是中国首次挑战美国国会立法,也是中国起诉美国国会立法的首次胜利。
但是实际效果如何呢?从以往WTO的执行流程来说,如果再加上美国重新上诉等过程,执行时就到了半年以后,也即2010年12月底。
但是,由于《2009财年综合拨款法》的有效性仅为一年,执行时该条款就已经失效。
另外,2009年10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2010年农业拨款法案》。该法案第743条款对《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第727条款作了修正,规定在满足加强检验核查、增强措施透明度等要求后,允许将拨款用于进口中国禽类或禽类制品。
也就是说,没有等世贸组织的裁决下来,美方已经将该法案进行了修改。而且由于中方向世贸组织诉讼的是仅适用于2009年的第727条款,因此,即使胜利,该法案失效,也没有实际的作用了。
那这类纠纷究竟该如何处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多方请教专家,都无结论。美国的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的制度本就是平衡利益的工具。摆在那些受到影响的中美企业面前的是,应该更大力度地通过公开的游说活动,说服那些有偏见的国会议员?还是用更强硬的双边对话打破这个局面?这也是考验中美双方的棘手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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