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南京电视台主持人、名嘴吴晓平在《听我韶韶》栏目中,就涉及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的一起案件进行了上述评论,之后被孔庆东诉至法院,索赔20万元。昨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海淀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件,一审驳回孔庆东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一结果,老吴昨天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判决挺公正”。而孔庆东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应该会上诉”。对此,老吴的代理律师表示,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
见习记者 赵书伶 现代快报记者 鹿伟
事件回放
老吴节目中评论:教授还是野兽?
2013年5月11日,南京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在《听我韶韶》节目的子栏目“挂个耳朵读报纸”中,评论当天的新闻事件—“微博骂人‘狗汉奸’,北大孔庆东被判道歉赔偿”。
节目开始,吴晓平说,看了这则新闻,“觉得蛮有意思的”。当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指出孔庆东诗作《立春过后是立夏》“格律不对”,孔庆东随后回应“驴唇不对马嘴”、“狗汉奸”等字眼,被当事学生起诉。
“他又骂人了,为什么说他又骂人呢?因为这个孔庆东坦率讲,他的名气并不大,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一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因为他骂人骂了不止一回了。”然后,吴晓平列举了孔庆东曾说过的一些犀利言语。
“完全是学术上的探讨,这样骂人哪是为人师表的样子呢?”吴晓平开始发问,“所以老吴今天第一个耳朵想挂什么呢(挂耳朵,即提出疑问的意思)?教授还是野兽,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吴晓平认为,作为高等学府里高级别的教授,文化很高,很受社会尊敬,再加上学生所提出的质疑原本是学术探讨,孔庆东不应该骂脏话。
孔庆东打官司,索赔20万
对于老吴的上述评论,孔庆东认为,该评论未经调查,且使用了侮辱性言语对其进行了贬损和攻击,故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要求判令吴晓平及南京广播电视台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
据海淀法院介绍,孔庆东起诉时明确表示,其指控认为吴晓平侵权的语言为两处,一是“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一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二是“所以老吴今天第一个耳朵想挂什么呢?教授还是野兽,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
“去年孔庆东就开始起诉,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没了音讯,今年8月,重新起诉。”昨天,老吴的代理律师刘洪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今年10月30日,这一案件在北京开庭,当时双方当事人均没到庭,他和另一名代理律师李根华作为吴晓平的全权代理人出庭。
法院通报
对新闻评论应适度宽容
“@北京海淀法院”通报称,经审理,法院认为此案争议焦点在于判断其评论是否构成对孔庆东的侮辱进而构成侵犯其名誉权。《听我韶韶》是一档电视新闻评论类节目,需要结合最近发生的具有较高新闻价值、评论价值的事件、问题或社会现象展开评论、剖析,发表意见和态度。这种电视节目的特殊性,使得评论人在进行触及有关他人或相关社会现象痛痒的批评时,说的常是别人不爱听的话,甚至会使用一些贬损性词语、语句,以达到针砭时弊、扶正祛邪、促进内省自律等作用。而批评总会使得被批评者在精神上产生挫折感乃至精神上的痛苦、伤害,容易产生名誉权纠纷。但对于社会而言,新闻评论有其存在的重要价值,这种独特价值决定了对于新闻评论应适度宽容,慎重认定侵权。
法院认为,吴晓平的评论依据的报道和案件所涉情况是真实的,评论的语句是有针对性的、有诚意的,并无相关证据证明吴晓平存在借机损害孔庆东名誉、进行人格侮辱的恶意。
对于新闻评论而言,如果依据的事实是真实的,主观上不具有侮辱他人人格的恶意,即使在个别范畴内出现言辞激烈甚至稍有过激的语句,仍应予以理解与宽容,视为在正常的评论范畴之内。
评论内容没达到侮辱程度
法院特别指出,孔庆东系北京大学教授,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近年来因骂人事件亦引发不少争议,甚至形成了公众关心的公共事件,法院认为他应属社会公众人物之列。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应允许相关公众对公众人物的行为提出合理的质疑、指责甚至刺耳的批评,不能简单地认为仅是质疑和批评本身就构成侵犯公众人物的名誉权。
法院通报指出,孔庆东作为公众人物,较社会一般人在承受社会舆论方面有较高容忍义务,不能因新闻评论时的个别用语本身存在一定的贬义,就认定构成侮辱。
因此,法院最终认定吴晓平的相关评论内容尚未达到侮辱的严重程度,不构成侵犯名誉权,驳回了孔庆东的全部诉讼请求。
快报采访
老吴:一审判决公正
对于“@北京海淀法院”的案情播报,老吴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昨天中午在网上就看到了,“一审判决挺公正,我支持”。
老吴回忆说,大概半年前,他收到了法院传票,里面提到他在节目评论中使用侮辱性言语对孔庆东进行了贬损和攻击,对方起诉要求他及南京广播电视台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我当时很惊讶,他怎么会告我呢?”老吴说,他不认识也不了解孔庆东,只是就孔庆东在微博上骂人一事进行评论而已,并非针对他本人,“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没想到他一个公众人物反过来告我”。随后,他在网上找当时的节目视频,发现有网站罗列了媒体评论孔庆东的视频,而他评论孔庆东的视频被列在了第一位。
据法院介绍,孔庆东起诉时明确表示,其指控认为吴晓平侵权的语言为两处,一是“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一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二是“所以老吴今天第一个耳朵想挂什么呢?教授还是野兽,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
对于第一处指控,老吴认为,他的评论没有问题,“北大是全国高等学府,对蔡元培这样的北大教授我非常敬仰,作为教授要为人师表,不骂脏话,可孔庆东怎么能用脏话骂学生呢?”
而对于第二处指控,老吴则直呼“冤枉”。“首先,挂个耳朵读报,本身就是打个问号的意思,我没有下结论;其次,野兽这个词并非专门针对孔庆东。”
“这不是我第一次被人告。”老吴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以前当记者的时候,写过一些舆论监督的报道,也被人告过,但没有输过,“都是职务行为,没有私人恩怨。”
孔庆东代理律师:应该会上诉
对于判决结果,孔庆东方面怎么看,会不会上诉?昨天,现代快报记者尝试通过邮件、微博私信联系采访孔庆东,但截至发稿时,一直没有回复。不过,快报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孔庆东的代理律师孙斌。
“刚拿到判决书,我们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应该会上诉。”孙斌告诉现代快报记者,16日上午他拿到了判决书,还没来得及交给孔庆东,但孔庆东已经知道了结果。至于何时上诉等细节,他没透露。
老吴的代理律师刘洪则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我们坚信,最后的结果会和一审判决结果一样。”
法官: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负责审理该案件的海淀法院法官李颖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前天(16日),孔庆东的代理律师已经到法院将判决书拿走了,“孔庆东并没有到现场”。而寄给吴晓平的判决结果通知书也在同一天通过快递寄往南京。在确认双方都收到后,昨天,海淀法院对外公布了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驳回孔庆东的诉求。
如果双方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15日是从当事人在收到法院的判决书之日起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或是法院公告送达确定的时间的第二天起计算。”她表示,如果15天内双方没有上诉的话,判决将会生效,“而如果超过15天这个期限再上诉的话,程序会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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