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军霞被判非法经营罪 并处没收财产8000万元
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北京世纪同程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侯军霞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侯军霞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8000万元。较之公司总经理的职位,侯军霞的另一个身份更为引人关注,她是有着“高铁一姐”之称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的女儿。前一天,丁书苗刚刚因犯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被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并处罚金25亿元。
公布判决
被判非法经营罪 未涉及罚金刑
昨天上午的宣判并未对媒体公开,只是在上午10点42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其新浪官方微博对外发布了一条不足百字的消息,只简单公布了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查明,检方起诉侯军霞非法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侯军霞有期徒刑7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8000万元”。
而就在此前一天,侯军霞的母亲,有着“高铁一姐”之称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刚刚因犯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被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并处罚金25亿元。这也是近年来北京法院对个人做出的最大的一笔罚金刑。法院认定丁书苗其中所犯非法经营罪违法所得数额共计折合人民币20余亿元。本次公布的侯军霞的判决中并未涉及罚金刑,而此前检方指控侯军霞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数额高达367亿元。
母女联手
捞钱1788亿元 捞人白花5000万
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伙同丁书苗,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其中标。
随后,由丁书苗出面向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推荐”,刘志军再非法干预招投标,指令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最终使丁书苗推荐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先后中标“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3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余元。
此外,铁道部原政治部主任何洪达案发后,刘志军担心自己受牵连,于是指使丁书苗疏通关系。丁书苗和侯军霞母女二人为托关系先后给了他人5000余万元用来“捞人”。事实证明,母女俩撒出去的银子打了水漂,2009年11月,何洪达因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捞黑钱 非法经营1788亿余元
有偿
刘志军
推荐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等23家企业投标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
郑朋 胡斌
甘新云 侯军霞
郭英伙同丁书苗
中标
受指使 5000万元捞人未果
指使丁书苗和侯军霞捞人为案发的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疏通关系未果
黑幕曝光
母女被抓 牵出刘志军大案
侯军霞的事发同一笔打给丁书苗公司的“中介费”有关。在丁书苗和刘志军的“合作”过程中,刘志军一再叮嘱“中介费”不能直接打到丁书苗的公司,但仍有一家中标铁路项目的大型国企将一笔将近一亿元的中介费直接打给丁书苗,结果被有关部门发现,并最终导致东窗事发。
2010年七八月间,有关部门了解到,某大型国有企业在中标铁路项目后,从账外划给丁书苗的公司约1亿元。当时国家审计署正在对京沪高铁进行例行跟踪审计,上述这家国企也参与了京沪高铁项目。审计署随即对该企业展开延展审计,这家企业很快承认钱打给丁书苗,并表示这是招标中的潜规则。办案人员发现,一个名为侯军霞的人是该项目的具体运作人。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将侯军霞抓获归案。侯军霞被抓后,其母亲丁书苗于2011年初被抓获归案,随之牵出刘志军等系列大案。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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