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三名男子涉嫌盗窃摩托车,被派出所刑事拘留。家属委托他人帮忙捞人,通过三层辅警的关系,几人终于被释放,家属也付出了6 .6万元的“好处费”。然而,几人的释放证上写明的释放理由是“证据不足”。家属发觉被骗继而报警,近日,番禺法院一审认定一名辅警为受贿罪,另外两名辅警和一名中间人为介绍贿赂罪,四人获一年四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两名涉案家属,也已被另案处理。
中间人写收据承诺“捞人”
去年4月,番禺三名男子涉嫌在大石一带盗窃摩托车,被大石派出所刑事拘留。几天后,着 急 的 家属开始“活动”,一名嫌疑人的家属找到了自己的老板唐某,请求他帮忙“捞人”。唐某应承了,但要求好处费,三名嫌疑人的家属一共给了他6 .6万元,唐某写了一张收据,并承诺5月10日把人弄出来,否则退钱。
唐某联系在番禺富华派出所当辅警的朋友徐某,徐某又找到同在该派出所当辅警的同事陈某,陈某再委托番禺沙湾派出所的辅警彭某操作此事。随后,几人约嫌疑人家属到一家茶楼聊案情,嫌疑人家属称,他们并不知道陈某和彭某的辅警身份,二人自称在番禺沙湾的公安基地上班。当时辅警彭某拿出手机给他们看,里面有案件信息,家属称彭某当时对他们说,这个案子证据确凿,在现场找到了液压剪等物品,摩托车上也搜集到三人的指纹,又是团伙作案,性质严重,可能要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释放当晚家属和辅警还吃了消夜
几名家属一听便慌了,只得相信彭某等人由他们去操办。然而到了承诺的5月10日,仍不见家人被放出,家属们就要求退钱。彭某答应再过10天一定把人弄出来,可10天后仍没有兑现。彭某等人又承诺5月27日前一定把事办妥,并当着家属的面,把之前收的“好处费”集中放在唐某处,称人不出来绝不收钱。
去年5月27日,三名嫌疑人在晚上真的被释放了。当天他们和家属一道,到唐某处,唐某当面将4万多元给了辅警陈某,唐某本人还抽取了几百元钱做“跑腿费”。陈某收到钱后,给了辅警彭某2 .9万元,自己和同事陈某各分5800元。此事算是告一段落,双方当晚还一起吃了消夜才散场。
嫌疑人家属感觉被骗要求退钱遭拒
然而,一名曾被拘留的嫌疑人回家后越想越觉得蹊跷,因为他们被释放时,释放证上写的理由是“证据不足”。与家属商量后,他们觉得被骗了。遂打电话给唐某要求退钱,遭到拒绝。第二次又给唐某打电话要求退钱,并称不退钱就起诉他们,唐某当时的回答是要告便告。几名家属随后报警,此案告破,四人均退出赃款。今年4月,番禺检察院对唐某等四人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彭某犯诈骗罪、被告人唐某、徐某、陈某犯介绍贿赂罪。
近日,经番禺法院审理,将公诉机关指控辅警彭某的诈骗罪纠正为受贿罪,其余三名被告人的介绍贿赂罪成立。最终一审认定,辅警彭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辅警徐某和陈某因犯介绍贿赂罪分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被告人唐某犯介绍贿赂罪判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采写:南都记者 张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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