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采取“圈养”模式的太阳村因其自身的缺陷饱受诟病。像福建莆田这样未成年子女散落在各自家庭是更普遍的形态。“父母犯罪,孩子无罪”,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不应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否则就会成为滋生新的社会问题的“渊薮”。
“表面上,监狱关的是犯人,其实关到最后,关的是家属。”
由于缺乏明确的条文规定,对于许如金所在的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等等机构,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本分”之外,因而“想做的都有想做的理由,不想做的都有不想做的借口”。
许如金是福建省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阳光中心”)的主任。最近的一年多里,她依照从莆田市监狱拿到的莆田籍服刑人员名单,按图索骥,逐个寻找那些散落在乡镇、深山里的服刑人员家庭。她为每一个家庭编了号—68户家庭,97名子女,其中绝大多数未成年。
莆田市277万余人口,90多万青少年中究竟包含了多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许如金无从准确统计。而仅仅是名单上的这97名孩子,97个被贫穷和心理阴影侵蚀的童年,已让她力不从心。
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做出精准定义,更无一明确的责任部门为他们提供救助,也没有一套清晰完整的帮扶办法。
“爸爸去哪儿了”
丈夫的刑期,成为悬挂在陈明霞心里的倒计时。她数着日子—只要再熬两年,丈夫的刑期将满。
每月26日,陈明霞和她上小学的儿子朱奇,被允许探监一次。从枫亭镇海安村的家,到达位于涵江区的莆田监狱,需换乘3趟巴士,来回路程需耗费近6个小时。
一年前,许如金初次见到朱奇时,朱奇曾几次追问她:“爸爸去哪儿了?”“是不是被警察抓走了?”
通常,许如金会解释,父亲只不过犯了错,需要去那个叫做“监狱”的地方改正错误,“就像你在学校犯错,老师会批评你一样”。陈明霞在不知如何解释时,便会一遍遍告诉儿子,“只要爸爸回来,就什么都好了”。
16岁的陈娟早已过了懵懂的年纪。在她的家里,“监狱”这个词,像一根隐形的红线,一块旧伤疤,轻易不被提起。她的母亲王平芬早就将她父亲的衣物收起,家里甚至找不到一张有父亲形象的照片。
贫穷同样困扰着他们。牢狱夺走了家里的父亲、丈夫、儿子和主要的经济来源。2013年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44.7%的父母服刑的家庭子女,每月生活费低于200元,72.77%低于500元。
陈明霞的工作是在镇上骑三轮车载客,从清晨7点至夜里8点,靠每天几十块的收入,攒着朱奇的“唇裂”手术费和小学学费。
王平芬的丈夫被判入狱6年。她白天忙着打理家门口的几分田,夜里转动老式的缝纫机,赶制200个鞋面卖给工厂,挣20块钱,养活全家7口人。
并非所有的母亲,都愿意承担这一重担。许如金帮扶的68户家庭中,35户家庭的母亲选择了留下,8位母亲带着孩子一同离开,15位母亲抛弃了孩子—或改嫁,或彻底销声匿迹。
赖婷的母亲在她父亲入狱的一个月后,便离家出走。如今,她与弟弟、爷爷、奶奶同住在爱和村的一幢土坯房内,屋顶的瓦片间漏下阳光和雨水,奶奶一年四季穿着一双不合脚的塑料拖鞋。邻近的乡亲盖起了新楼,奶奶就去拾些建筑剩下的废柴来烧饭。
一年前,10岁的赖婷曾自己去寻找母亲。据陪同的志愿者描述,当老家的叔叔向赖婷厉声呵斥道“你妈不在这里,不要再来了”时,这个10岁的孩子并未流下一滴眼泪,只是默默离开了。
“孩子是无辜的”
阳光中心由共青团莆田市委于2012年底成立。中心虽并非为服刑人员子女而专门设立,但在许如金的推动下,从2013年8月起,阳光中心已将为服刑人员子女服务纳入重点工作。
据中国心理学会会员、儿童心理学专家陈志林介绍,安徽农业大学曾发起一项抽样调查,结果表明,55.1%的服刑人员子女仍由母亲照顾,35.5%由爷爷奶奶照顾,而相当一部分则处于失管状态。
服刑的苦难最终会落到家人的身上。“孩子是无辜的。”许如金说,失去父母监护的孩子,稍不留心,就会站到流浪、乞讨甚至偷窃的危险边缘。
莆田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林文瑞也曾经接手多起因父(母)服刑,导致孩子无人监管、辍学,最终流浪的案例。据2010年一项调查统计,全国中小学的平均辍学率为0.98%,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平均辍学率为19.7%;父(母)入狱后,未成年子女的辍学率更是大幅攀升,悬殊差距令人震惊。
2013年8月,许如金从莆田监狱拿到一份关押在该监狱的68名莆田籍服刑人员的资料。对照着资料中的家庭住址,许如金开始在市周边的乡镇中挨个寻找。
许如金初次来到王平芬家时,王平芬甚至不知“低保”、“救济”为何物。她的3个孩子中,大女儿陈娟已读高二,二女儿陈玲患有先天性智障,小儿子陈建刚满5岁,全靠她一人抚养。
丈夫入狱后,王平芬主动避免与邻里来往。即使是兄弟姐妹,几年的接济下来,也对她生了抱怨,渐渐疏远。她也感受到女儿的变化:本就性格内向的陈娟,变得愈发沉默了。
陈娟就读的,是村子里唯一的一所高中。父亲服刑的消息在乡亲邻里间不胫而走,即便陈娟有意隐瞒,也无法阻止流言在校内传开。
南方周末记者到访时,一提起父亲,陈娟的眼泪立刻掉了下来。一旁玩耍的弟弟突然安静了,智障的妹妹也过来亲吻她。陈娟带着哭腔,说她羡慕两个弟弟妹妹,“至少他们什么都不懂”。
今年8月底,许如金为陈娟送来了2000元的助学金,并协助为陈建办理了户口。“无论如何也要保证孩子们有学上。”许如金说。
但这些都无法弥补家庭残破、亲情缺失带来的影响。
莆田市监狱教育科科长黄金良说:“表面上,监狱关的是犯人,其实关到最后,关的是家属。”监狱中饮食起居相对规律、有工作有休息,“比起孩子,他们的日子舒服多了。”
无法弥补的空缺
“亲情的缺失,是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弥补的。”许如金走访的家庭中,除去年龄尚小的,多数孩子性格内向,一些拒绝和许如金对话,甚至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对陌生人的关心异常抗拒。
“这些孩子的心理问题一直都特别棘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妥善的解决方法。”陈志林表示,虽不可笼统地为服刑人员子女贴上心理不健康的标签,但服刑人员家庭由于家长一方或双方入狱,导致孩子由亲友、老一辈或是无人抚养,孩子养成不当的生活习惯、产生突出心理问题及犯罪倾向的可能性明显增大了。
如何与孩子相处,不伤及他们的自尊心,许如金仍在摸索。她只好在孩子面前小心谨慎,尽量不主动提起“监狱”之类的敏感词。
陈明霞认为,对孩子刻意避讳,并不是最好的对策。她大方地与朱奇谈论有关父亲的一切,甚至拿孩子父亲当反面教材,吓唬朱奇说“如果像爸爸一样打架,你也会被抓走关起来”。
生性乐观而顽皮的朱奇记住了“不能打架”,却没把“被抓走”放在心上。在他幼小的心里,父亲还是那个疼他爱他的“超人”,一个不小心犯了错误的“好人”。
“我想让这4年,只是像孩子的一场噩梦一样,而不是心病。”陈明霞说。
如今,朱奇已能平静地谈起父亲入狱的事。最近一次去探望陈明霞和朱奇一家时,许如金注意到床头前新贴上的一幅铅笔画。那是朱奇用铅笔画的全家福。为了防止褪色和受潮,他用宽透明胶带,贴了一层又一层。
画里,他给母亲戴上粉色的皇冠,给父亲穿上帅气的皮鞋,他站在父母中间,拉着他们的手。在画的顶端,朱奇写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字—一家人幸福。
孩子的愿望单纯美好,但对作为母亲的陈明霞来说,最迫切的,是钱。
2014年9月开学之际,阳光中心经过筛选,给家境特别困难的42名孩子发放了每人2000元的助学金。
这是迄今为止阳光中心最大的一笔单项开支,来源于民政部与李嘉诚基金会合作举办的“大爱之行”项目,这个项目为他们提供了10万元资金支持。
开支远不止这些。偶尔组织孩子们开展互动、普法活动,日常的走访慰问,处处需要经费。为了给孩子办理户口,以便升学,必须为其做亲子鉴定,而几千元的鉴定费用,也需由中心帮助承担。
由于没有专项经费,每一笔开销,许如金都需要零星地从阳光中心的总体经费中挤,或者想方设法自筹。
许如金曾以“打广告,做宣传”的名义,向一些企业寻求援手。“这些企业每年的报告中,都会有社会责任这一块。我也会告诉他们,会尽力吸引媒体报道。”许如金说,她开过口的企业,几乎没有拒绝的,但赞助金额不大,通常不超过5万。
但许如金很清楚,再多的救助,也无法把这些家庭从贫困中彻底挽救出来。“帮一点是一点吧。”许如金叹气说。
被“遗忘”的群体
服刑人员子女抚养问题早已显现,但真正引起广泛重视,始于集中抚养服刑人员子女的民间组织“太阳村”的建立。
太阳村是迄今为止全国影响力最大的救助服刑人员子女的民间组织,创立于2000年,现已在北京、河南、陕西等地开设9个分部。
此类民间救助机构最早始于1996年成立的陕西省回归儿童村,此后建立的还包括西安“儿童村”、福建“善恩园”、大连“爱在海边儿童村”等。
一直以来,民间组织是我国救助服刑人员子女的主要力量,但他们为数不多,规模不大,救助人数通常不超过2000人。他们将服刑人员子女集中收养,为他们提供完全独立的生活环境,直至成人或父母出狱。
2006年被媒体大量报道后,太阳村走上舆论巅峰的同时,也因涉嫌财务不公开、利用孩子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广受诟病。
近年来,像许如金的阳光中心一样,为服刑人员子女提供服务的机构逐渐增多,方式以分散的经济救助、慰问为主,区别于太阳村等民间组织的“集中圈养”。
许如金认为,社会上零散的爱心和援手无法长久,“有多大力量发多大光”。这个群体真正需要的,是一套科学的帮扶办法,和扎实的政策支持。
陈志林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不论是《世界人权公约》还是《儿童权利公约》,都没有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做出精准的定义。
目前,我国主要的国家监护机构是儿童福利院,但儿童福利院接收的儿童范围非常有限,仅包括残孤儿童和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服刑人员子女既非“孤残儿童”,也非“弃婴”,不符合条件,从而无法统一得到国家监护。
“本分”之外
“无论有没有现成法律,政府都应该承担兜底责任。”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陈友华表示,“政府兜底”有两种方式,一是儿童福利院直接救助,二是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救助。这意味着大量的资金、人力、组织资源投入。
“但现实是,国家还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承担起这份责任。”陈友华说。
2006年,民政部公布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中,首次正式提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这一概念,并指出“对因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安置”,但并未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
许如金的包里常备各种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条文。她研究发现,条文中涉及责任部门的表述模糊不清,通常以“有关单位”一笔带过。
为了说服团委领导,许如金以“预防儿童犯罪”和“预防儿童流浪”的名义,才成功将帮扶服刑人员子女纳入了职责范围。
“我们没有经验,很多事情,大家坐下来议一议,也就定了。”过去一年多里,许如金做了许多尝试,却无法对效果量化和评估。“我们自己觉得好,可效果怎么样,社会认不认同,我们也不知道。”
许如金表示,这些工作本在“本分”之外,因而“想做的都有想做的理由,不想做的都有不想做的借口”。
陈志林说,在欧美一些国家,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是法定的国家或政府的职责,民间救援力量多种多样,包括各类人道主义救援机构、宗教机构、基金会等。但我国慈善事业总体上不发达,民间救助力量也相对薄弱。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1年,美国《家庭安全和稳定促进法案》已正式提出“服刑人员子女指导计划”,并规定2002、2003年每年财政拨款6700万美元,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组织为服刑人员子女提供服务。
最近,许如金琢磨着建立一个银行公益账号和网上的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所有善款的去向。“得先把平台建起来,才能吸引社会资金。”但这一想法再次遇到了阻力。“领导要求等钱到位了再说,可钱在哪儿呢?”
如今年关将至,许如金又在为过年慰问金的来源发愁。“也许,我该去找马云。”许如金苦笑着说,“你觉得行不行?”
(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文中所涉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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