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广州市科研经费到底要怎么花?广州市科信局在官网上公布《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2014年12月28日前市民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修改意见。这是广州市首次专门就科研经费使用作出规定。
基础研究采取前资助为主
这次《办法》针对的对象是由市级财政安排,市科技部门归口管理的用于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需进行二次分配的财政预算经费。具体的责任部门为市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
《办法》对不同类型的项目采取区别的补助方式。对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公益性科技事业以及需长期投入的重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经费以前资助为主。但其中以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任务,具有量化考核指标的研究开发类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对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项目经费原则上采取科技金融资助或后补助方式。
科研“间接费用”限制比例
《办法》把科研项目的开支分成“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在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属于“直接费用”,其中人员费最高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50%,软科学研究项目和软件开发类项目人员费用列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60%。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工资性收入的部分,不得在财政资助的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在支出预算中,《办法》规定,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对单项10万元以上设备仪器和软件的购建费应重点说明。而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在《办法》中均列为“间接费用”。
《办法》规定,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金额大小分档,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300万以上项目要重点评审
《办法》规定,重大项目立项前应实施预算评审。按照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对申请资助或补助财政经费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由市科技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补助金额300万以下的项目,以网络评审方式组织预算评审。
申请财务验收时,财政支持经费50万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财务报告;50万元(含)-300万元的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市科技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违规者取消3年申请资格
广州市科信局表示,项目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市科技部门对项目组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对于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市科技部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背景
科技系统腐败窝案后的改革
去年,广东省和广州市两级科技系统发生腐败窝案,广州市科信局共有29名干部涉案,处级及以上干部就有8人,原局长谢学宁也在窝案中落马,总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同时,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和副厅长王可炜也先后被查。科研项目申报和经费管理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为此,广州市科技系统着力推行体制改革,在今年8月印发了《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征集、形式审查结果、专家网络评审结果、专家论证结果、立项情况、中期检查结果、验收结果等都须在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每个环节都要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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