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记者 李敬欣朱锟
核心提示|不久前,市民给郑州市长写信,呼吁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硬起手腕治霾;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人大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12月22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昨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强化政府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责任,不但已经明确写入修订草案,昨日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仍成为审议的热点。
会上观点
别把板子都打到老百姓身上治霾政府应该承担责任
昨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修订草案,加强政府责任,成为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意见。在46位发表审议意见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25位提出要加强政府责任,10多位委员和代表提出,要对政府部门和有关政府人员强化法律责任。
观点
别把污染的板子都打到老百姓身上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泽民说,大气污染防不胜防。水污染,可以买矿泉水来替代,个别食品有毒也可以选择替代食品。大气污染,人们没有选择,只能深受其害。但是,一说治理雾霾,就是机动车限行,工地停止施工,板子都打到群众的身上。其实,板子要打到政府身上。
观点
加强对政府没有尽职的责任追究
王庆喜委员说,要进一步加强和细化法律责任,特别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虽然草案中规定了对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要按照环保法和公务员法等法律进行处分,但没有涵盖所有负有责任的政府部门,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没有尽职的责任追究。
观点
对政府追责的规定要细化明确
刘振起委员说,还是要严格责任。第7章中对违法企事业单位的处罚规定得比较细致,但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处罚,仅在第74条作了原则规定,这与对政府在预防大气污染中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是不相适应的,建议对地方各级政府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处罚问题,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观点
对地方政府设置更有效的法律约束
陈吉宁委员是清华大学校长,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环保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
会上,陈吉宁说,法律规定污染治理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到底对地方各级政府怎么用法律约束,让其能够对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在这个草案里,应该说几乎没有硬性约束。按照第3、4、11条的规定,如果地方总量不达标,我们唯一的约束就是要求编制规划,要把规划公示了,要对干部进行考核,但是这种约束主要还是依靠行政约束,行政约束紧了,就做一做。如果行政约束不紧,达标的过程、减排的过程就可以拖很长的时间,甚至停滞。所以,建议对于不达标的地区,应当对地方政府设置更有效的法律约束。
治霾出招
官员离任不但要经济审计还要进行环境保护审计
记者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环资委对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意见建议的汇总材料中看到,有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提到加强政府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对大气环境保护的责任和具体职责,建议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明确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各级政府的空气环境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依法严肃查处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处置大气污染事故的,应启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问责程序,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政府主要责任人要引咎辞职。
环保部还有狠招。昨日,环保部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环保部将实行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制,就是领导干部提拔或者调动,除了现在的经济责任审计外,要对其环境保护进行责任审计,对完不成环境保护指标的,要向组织部门呈交审计报告,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对于发生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进行党政纪追责,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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