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前政务司长许仕仁收受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等3人,提供近2000万元(港币,下同)利益案于上周二判刑,“第二回合”揭开战幔。早前表明就定罪提出上诉的郭炳江,其代表律师团昨天(29日)向法庭递交文件,申请上诉许可。律政司昨回应指已接获上诉文件。
据了解,案中4名遭定罪被告,包括许仕仁、郭炳江、新地前执董陈巨源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暂时只有郭炳江已提出上诉。其余3人可在判刑日之后28天内,向上诉庭递交文件,申请上诉许可。郭提交上诉文件后,司法机构已编排上诉案件号码,司法机构网页的电子系统则显示案件尚未排期聆讯。律政司则回应指昨午收到郭炳江代表律师呈交法庭的上诉许可通知书。
其余3人未申上诉许可
郭炳江的代表律师连日造访赤柱监狱,会见郭炳江。昨晨9时许,外籍律师高恒再到赤柱监狱探监,个多小时后离开,对郭炳江状况三缄其口。此外,关雄生的胞兄昨亦到赤柱探监,离开时同样不发一言。
代表郭炳江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早在判刑时,已表明郭炳江将就定罪提出上诉,认为陪审团裁定郭炳江向许仕仁提供850万元罪成,其余控罪则裁定不成立,裁决结果有不合理之处。
郭炳江因一项串谋藉公职行为不当,被判监禁5年及罚款50万元。被控8罪的许仕仁被裁定5罪成立,判囚7年半及须向政府归还卸任政务司长后收取的1118.2万元贿款。协助转账款项的陈和关,分别被判囚6年和5年,陈亦须支付50万元罚款。陈巨源的代表律师及许仕仁妻子罗美美,早前皆表示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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