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广州增城某工地,雇主否认“指控”称会作出人道主义赔偿
■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毕志毅 见习记者 罗汉章
“爸爸就这样走了,我真不知道怎么过下去。”小秋(化名)哽咽地说,她的父亲杨桂平在广州增城某工地当保安,11月24日突然在工地宿舍上吊自杀。他的遗书中称,公司不让他辞职还要克扣工资。昨日,雇主广州宏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回应否认,称只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愿意就此承担法律责任,并作出人道主义赔偿。
工地宿舍悬梁自尽
今年44岁的杨桂平是湖南张家界人。去年11月26日,他被公司派到增城新塘一在建工地当保安,每月工资1700元,吃住在工地。昨天上午,杨桂平的家属告诉新快报记者,今年11月24下午2时30分许,杨桂平的工友到宿舍找他换班,却发现他在宿舍里上吊了。经警方认定,杨桂平系自杀。
死者家属杨先生说,由于工程项目已经进入末期,工地人比较少,杨桂平是自己住一间宿舍。警方还在宿舍内找到一封遗书,大意是:“为什么要压工资?要怎样才能走人?为什么不拿五百元都不给走,真是不甘心;为什么这么黑心的保安公司没人管……”
家里的顶梁柱倒了
据杨桂平的姐姐说,弟弟曾和家里说过,因为在该工地当保安的工资较低,他多次想跳槽到别的单位,但均遭拒绝。“公司扣了一个半月的工资做押金,说如果辞职,押金就拿不回来,而且工资也拿不到,他可能因此想不开吧。”家属说。
小秋今年16岁,在老家读高二。爸爸出事后,她跟姑姑来到了广州。“我在殡仪馆见到了爸爸,脖子那有一条很深的勒痕。”小秋说,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离婚了,这些年来,是爸爸一个人独自支撑着这个家。爷爷奶奶都七八十岁了,身体也不好。现在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我们一家老小以后的生活真不知该咋办”。
家属希望,相关责任单位给他们一个说法和合理赔偿。
保安公司回应
会承担没签劳动合同的责任
昨日,新快报记者来到事发工地,其安保工作委托给了广州宏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杨桂平属于宏诚公司的员工。宏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杨先生表示,杨桂平生前从未口头或书面提出辞职,也不存在扣工资不让辞职一事。“他想走,我们也拦不住。”
杨先生称,公司存在隔月发工资的情况,因为担心员工拿了工资后就走了。在11月13日发工资后,11月16日,杨桂平还向他借了1000元。此外,杨先生坦承,公司确实没有与杨桂平签劳动合同,在正常的法律范围内,公司愿意承担这部分责任。同时还愿意做出一定的人道主义赔偿。
增城劳监部门表示,经调查宏诚公司不存在克扣杨桂平工资的情况。目前,劳监部门正在对双方做进一步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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