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1月5日电 (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张茹颖)1月5日,浙江台州仙居的一对夫妻王某和朱某站在了被告席上,他们将农药投入溪水中捕鱼,再把毒鱼拿到菜场贩卖,从2009年开始到被抓时,共毒捕鱼一千斤左右,他们以为农药药性不强没什么大事,殊不知已触犯了法律。当日,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王某夫妇是仙居县朱溪镇村民,王某捕鱼有十七八个年头了。每年7月到9月的主汛期是夫妻俩最忙碌的时节,夜晚王某到朱溪镇各条溪流捕鱼,清晨再由朱某拿去贩卖。
2009年左右,王某听人说,用农药毒鱼的方法最快速也最有效,便指使老婆朱某去买来名为“毒攻”的氯氟氰菊酯农药。这种农药每瓶300毫升,村民们都用它来除虫的。之后,每次去捕鱼,王某先往附近溪水中倒上几瓶农药,鱼吃了农药发作后乱窜,很快粘到了丝网上,不到一个小时就能收网。
用了这一捕鱼“神器”,王某每晚都能捕到10斤左右溪鱼,朱某再以每斤33元的价格卖到中心菜场。鲜美的溪鱼很是畅销,夫妻俩的收入增加了不少。
2014年8月13日晚上7点左右,刚吃完晚饭,王某像往常一样,带上丝网、船桨、泡沫箱等工具和4瓶氯氟氰菊酯农药,来到朱溪镇河口龙岩潭捕鱼。到了晚上9点半,当他正准备收网时,却被正在进行渔业资源监察巡逻的渔业执法大队抓获,当场缴获用农药毒死的溪鱼。执法人员将样品寄到相关单位进行药残检测,证实溪鱼中农残超标。
经过询问,王某交代了自己用农药毒鱼后,让妻子拿到菜场销售的事实。从2009年开始到被抓时,共毒捕鱼一千斤左右,获利2万元。
“我以为抓到了顶多罚罚款,没想到要坐牢。”被抓后,王某后悔莫及。他说,以前单使用丝网,几小时就能捕到10多斤溪鱼,收入很不错。但是近几年,随着溪流环境的变化,再加上捕鱼人越来越多,坐上一宿也只能捕到几斤鱼,收入微薄,他这才会铤而走险。
由于案情复杂,本案没有当庭宣判。这起涉食品安全案件也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当天庭审,仙居法院还邀请了30余名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渔政执法工作人员以渔民前来旁听。
作者:谢盼盼 张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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