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1月6日电 (记者 吴兰)局长公车私用、校长公款旅游、院长收受礼金……安徽省纪委6日再通报3起官场不正风,数名顶风违纪的当事人受到不同处分。
当日,安徽省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例如淮北市杜集区科技局局长张义存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予以追缴。
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张西、校长虞磊园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旅游的费用个人承担。
金寨县槐树湾乡卫生院院长李宏国违规大办儿子升学宴、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据悉,2014年,安徽省旅游原局长胡学凡、滁州市原市委书记江山、淮南市原市委书记方西屏等“老虎”先后被立案调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被坚决查处。
与此同时,2014年3月以来,安徽省纪委共通报5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释放此间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决心和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作者:吴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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