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要给儿子办北京户口,夫妻俩约定假离婚后,妻子王女士把财产都过户给丈夫,然后和北京人结婚,给儿子上户。但没想到丈夫离婚后反目,侵占夫妻的房产。为此王女士将丈夫告上法院讨要房产。
新京报记者今日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最终根据夫妻俩离婚协议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判决丈夫还房,妻子给夫分割款46万余元。
据介绍,这套涉案房产原在王女士名下。2011年1月19日,王女士与刘先生登记结婚,后王女士将该房屋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两人各占50%的份额。
婚后两人为了给儿子办理北京户口,商议两人假离婚,然后让王女士找一北京户口男子假结婚即可为儿子办户口。但为了避免假结婚对象侵占他们房产,两人2012年假离婚时把房产过户给了男方刘先生。
假离婚后不久,王女士就与一名北京男子结婚,并协议约定由该男子为王女士及其子办理北京市户口,王女士为此支付4万元。这期间王女士还和丈夫刘先生保持同居关系。
2014年年初,王女士与北京男子协议离婚。此时,刘先生却反悔,和王女士产生矛盾让她搬出了这套房子。后王女士将刘先生诉至密云法院,法院审理确认,离婚协议中,把房产全过户给丈夫并非王女士的真实意愿,这套房子还是夫妇俩的共同财产。
经审理,密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双方最终认可房子价值92万余元,诉争房屋归原告王女士所有,被告刘先生协助原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同时王女士给丈夫折价款46万余元。该案已得到终审判决,进入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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