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辛丰镇关于于南村村民信访事项,下发的两份答复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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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是镇江丹徒区辛丰镇于南村的村民。2010年,该村借修路拆迁的机会,修建了一批安置房。当时因资金不足,于南村村委会向村民筹资建房。本不该享受安置政策的周先生,预先支付25万元,买了一套安置房。
不过,距离交钱已过去4年多时间,周先生至今都没拿到房子。昨天,他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安置房建好后,包括自己在内的5名交钱买房者,却无房可拿。而顶替他们的,是一批“关系户”。
投诉者:交了钱却拿不到房
“村委会说,要房的领导太多,要等下一批”
昨天,在辛丰镇于南村,现代快报记者找到了这处安置房。房子共有4排,均为两层小楼。其中,靠近一条小河边的一排小楼里,还有4栋没完工。有住户表示,这房子已停工很久,“村里没钱继续盖了。”
安置房住户李舟(化名)说,因338省道拓宽,和他一样被拆迁的于南村村民也就30多户,村委会修建的这36栋小楼,足以用于安置。不过,一些村民有了别的住处,不愿意搬到这里。所以,虽然名为安置房,但买这房子的,并非都是被拆迁户。周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周先生出示的一份《代建房屋合同》显示。2010年3月,他与于南村村委会签订协议,并支付25万元的购房款,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周先生称,这批安置房是村委会筹建的,因为缺少资金,村委会就向包括他在内的5名村民筹钱。
“我们虽不是被拆迁户,但是村委会承诺,交了钱就可以买这里的房子。”周先生说,可到了2011年下半年,房子建好了,村委会却告知他,这批房子里没有他的。“村委会说,上面要房子的领导太多了,我们要等下一批才能拿到房子。”
记者从于南村村委会了解到,目前这36套安置房内,仅有5户居民是338省道拓宽工程的被拆迁户。
镇政府:很难一次性偿还购房款
村委会有巨额外债,可以签“分期还款”协议
周先生称,到了2013年4月,他还没能拿到房子。再去找村委会,对方回应,房子建不起来了,会调一套给他。可是两个月后,此事仍无任何进展。这期间,于南村党总支书记潘某因贪腐被“两规”。
之后,周先生又多次向新上任的于南村党总支书记朱文全反映这个问题。不过,直到现在,周先生既没拿到房子,也没索回25万元的购房款。“有房给房,没房还钱,怎么就这么难?”针对此事,他又多次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
2014年7月和9月,丹徒区辛丰镇人民政府答复称,周先生等5户并非安置户,按规定不可购买安置房,原于南村委会领导向他们收取购房款属于违规行为。答复意见中还称,于南村委会正报批土地,通过开发商品房解决房屋问题,具体价格可予以适当优惠。
针对周先生等人的退款要求,该答复意见称,目前村委会有巨额外债,很难一次性偿还购房款。他们可与村委会签订退款协议,村委会制订计划偿还购房款,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结果。
上述答复让周先生他们十分不满。周先生认为,房子没建起来之前,他们就已交钱购买,结果却被后来的买房者“挤下来”。而“分期还款”的方式,更是让他无法接受。
疑似购住者名单曝光
有“关系户”,还有被欠招待费的老板
昨天,于南村党总支书记朱文全告诉记者,原于南村书记潘某等人因经济犯罪已被判刑。他们留给这个村子的,是一笔巨额外债,其中因安置房产生的外债至少有250万。
周先生表示,造成如此大的外债,其中很大的原因在于,一些“关系户”通过低价拿到安置房,有的甚至连购房款都没付齐,就住进了房子里。而这些安置房的住户中,有多名是党员干部,就是这些人挤占了村民们的安置房。
有村民称,起初这里的安置房并不怎么受欢迎,但是建起来之后的一两年间,房屋价格大涨,一些得到消息的党员干部通过各种渠道,到这里购买安置房。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以买房者身份了解到,如今一栋安置房的价格已达50万,比当初建好时的价格涨了一倍多。
周先生还提供了一份安置房购住情况名单。镇江市、丹徒区某些政府部门负责人的名字,出现在了这份名单上。周先生说,这份名单是从于南村委会获得的。不过,记者向朱文全核实这份名单时,对方没有正面回应。
根据名单上的名字,记者与丹徒区某政府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向其核实有无在于南村自己购买或者协助亲朋购买安置房一事。不过,对方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表示自己在忙着,紧接着挂断了电话。在那份名单里,有一人是因被于南村村委会欠了27万余元的招待费,而获得了一套安置房抵债。
丹徒区纪委回应
会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行为展开彻查
昨天下午,针对于南村安置房被侵占一事,丹徒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幸福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这个村里的各种矛盾非常复杂,纪委已关注很久。2013年,包括原于南村党总支书记潘某在内的3名村干部,已因经济犯罪被判刑。
李幸福介绍,在338省道拓宽工程中,于南村拆迁的范围并不大,总共涉及30多户。因规模较小,加上不像城市拆迁那么规范,于南村被拆迁村民的安置问题,就由该村负责解决。不过,拆迁安置工作具体实施却出现了问题。李幸福说,当初于南村委会想以安置房的名义做些开发,增加村里的集体收入。但据纪委工作人员计算,整个安置房做下来,卖出去的房子却收不回成本来。
对于上述的有人被欠了27万余元招待费而从于南村委会获得一套安置房抵债的事情,李幸福表示,确实听说有这么回事。那么,如此大的外债窟窿,如何补起来?周先生他们的购房款该向谁讨要?李幸福表示,镇政府应该起兜底作用。
另外,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党员干部违规购买安置房一事,李幸福告诉记者,早在两个月前,纪委就已经安排工作人员排查购房者。不过,对于周先生提供的那份安置房购住情况名单,他表示自己之前并没有看到过。
按照相关规定,安置房是不能随便买卖的。可是,从现代快报记者探访的情况来看,有的购房者在违规购买后,已经将安置房转手,而私下交易现象至今仍然存在。李幸福表示,他们会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行为展开彻查,“是他买的,他肯定是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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