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尹来 日前,广东省纪检监察部门官网公布了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潘胜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因潘胜燊具有民建广州市委主委的身份,广东省纪检监察部门宣布对党外人士进行调查引发关注。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潘胜燊具有双重党籍,为此,纪律检查机关确可依据党纪对其调查。南都记者从广州市政协核实,潘胜燊2007年进入广州市政协担任副主席一职时,就是以民建广州市委会主任委员的身份进入的,并不存在双党籍情况。
官方简历没有担任党代表经历
昨日有媒体报道,潘胜燊是广州市第六、七、八、九次党代会代表。按照中共党内规定,党代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且是党内优秀分子。在广州市第八、九次党代会(分别在2002年、2006年)前后,潘胜燊成为广州市国有独资企业广日集团副董事长、董事长,也成为民建广州市委副主委、主委。
这也就意味着在这段时期内,潘胜燊有可能同时具有中共和民建双重党籍,是不多见的“双党员”(又称“交叉党员”)身份。
但南都记者翻阅了2007年1月潘胜燊担任市政协副主席时的官方简历,除开任职经历部分,只写明他是“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九、十一届广州市政协委员”,并无曾担任党代表此项。
“双党员”曾主要出现在战争年代
不过,在现实中,“双党员”现象确实存在。允许拥有双党籍也是中国的“特色”。
“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适应战争年代的需要。”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张希贤就表示,战争年代“双党员”主要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为了争取各个政党的支持,统一战线的需要,允许民主党派成员跨党,加入中国共产党;另一种情况,就是原来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时加入其他民主党派。“这种情况在‘文革’以前比较多见,改革开放后情况有所改变。”
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的《党员管理实用手册》介绍,共产党员一般不能加入民主党派,但中共内部规定,为了积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健全、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制度,对个别适合做民主党派领导工作的中共党员,在民主党派要求和同意的前提下,经上级党委批准,可以加入民主党派组织,调到民主党派工作。
“政治协商制度越来越法制化,这种界限也应该越来越明确,尽量不要跨党。”张希贤说,界限越清楚,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才会越有力。
那么,潘胜燊身为民建广州市委主委,广东省纪检监察部门能否对其进行调查?“只要是曾担任国家公职,掌握了国家公共权力的人,就应该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察。”张希贤说,这和他是哪个党派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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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副省长曹卫星拥有双党籍
2009年当选江苏副省长的曹卫星就是一名拥有“双党籍”的官员。曹卫星现在是民盟中央常委、江苏省委主委,他于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允许拥有双党籍也是中国的“特色”。按照惯例,双党籍者一般是先加入民主党派,而后再加入共产党。对要求加入共产党的民主党派的一般成员,认为只要具备共产党员条件,就可以按照党章规定入党。而对于担任民主党派各级领导职务的,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还是会适当加以控制,鼓励这些领导留在党外工作。如个别人员确实需要吸收入党时,应由同级党委审议后,再行征求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的意见,然后按照党章规定办理入党手续,报上级党委审批。
民主党派成员加入共产党后,并不要求民主党派成员退出原来的党派,他们可继续参加原党派的活动和工作,但必须编入共产党支部过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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