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刘虎披露(微博认证为调查记者),浙江温州某公安分局公开购置木马病毒。微博配图显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2014年12月15日发布文章《关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采购临机植入设备的结果公示》,该公示目前已经检索不到。随着微博曝光引发“言论监控”联想,大量网络意见领袖及网民介入转发评论,仅@记者刘虎单条微博转评近19000次。检索1月7日至1月9日上午10时的相关信息量,网络资讯报道达到了293篇,微博约696条。1月7日下午,媒体披露温州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回应就此事展开调查。
根据现有舆情反馈判断,公众关注焦点主要有三,首先,公安部门采购木马病毒可用于监控手机,是否意味着存在侵犯公众个人隐私,是处于维稳考虑的言论管控需要。其次,采购价格14.9万元是否存在价格溢出,由于政府部门采购往往出现的“天价”现象,公众寄望警方能够澄清说明。再次,涉事公司断然否认生产木马产品,此项采购是否真实存在,背后是否存在权力贪腐。
媒体报道引用律师观点指出,监听、监控通话通讯需在法律范围内执行,事件引发关注主要是公众担忧警方权力扩大化。综合研判,购买木马病毒或有基于社会治安考虑的现实需要,也有网民称通过技术手段监控和打击犯罪在各国是通行手段,日本,美国的影视作品对此屡有表现,不应就此过度解读。而警方采购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溢价购买,是否存在贪腐行为,相关设备的现实应用与法律边界,均需明晰。在涉事公司明确回应的情况下,警方持续沉默显然不利舆情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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