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杨虎元 王佳)“学生迟到罚款100元,吸烟就罚款1000元。”1月8日,华商论坛—榆林论坛网友“不要再沉默”发帖爆出榆林中学高二年级组曹姓主任罚款收费一事。对此,校方获知后在第一时间督促教师将11300元“罚款”退还给了学生家长。
学生
有个同学2次抽烟被罚了2000元
华商报记者在榆林论坛网友发布的帖子中看到:2014年下半学年至今,榆林中学高二年级组曹主任制订了一系列处罚措施,共罚吸烟学生数十人(每人1000元)及迟到学生数百人(每人100元)。该网友还发表言论,质疑罚款所得的数万元现金的去向。
1月8日下午放学时间,华商报记者随机在校门口采访了榆林中学十多位学生,其中5名高二年级学生表示知道罚款的事情,高一和高三年级的学生则表示没听说学校有罚款的规定。
“我们班就有5个学生因为吸烟被罚了钱,有个同学吸烟就被抓到过2次,罚款都交了2000元。虽然老师希望通过罚款的方式改掉他们的陋习,但是罚款也太高了吧。”该校高二的一名学生说,自2014年秋季开学后,他们年级就有了吸烟要被罚款1000元,迟到、早退要被罚100元的规定。
该校高二年级另一名学生称,他们班目前还没有人因为抽烟、迟到而被罚款的,但是他曾在公示栏见过有学生因为抽烟、迟到被罚款的通知。“只要有学生触犯规定被罚款,老师就会将通知贴到我们年级的公告栏上,大家都能看到。”该学生说,因为罚款的金额实在太高,他们也不敢顶风“作案”了。
老师
学生表现好会退还家长提前都知晓此事
“对于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学校应该通过科学的方法加以引导,并加强与违纪学生的沟通,促进学生自律意识的生成。”榆林中学高二年级一位家长表示,如果用罚款的形式去制约学生的行为,其实是治标不治本,也可能起到反作用,让学生对学校和老师产生逆反心理。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榆林中学高二年级组曹主任。“原来厕所内都是烟蒂,甚至有学生在自习课期间跑到厕所抽烟,后来经过和家长沟通,采取了以‘保证金’的形式来约束学生的方法,效果也非常好。”曹主任表示,学生违反规定后,老师会直接联系家长,向家长收取被罚的“保证金”,而收取“保证金”主要是为了让学生遵守纪律,让学生养成上学不迟到、校内不抽烟的好习惯。
曹主任承认,收取“保证金”这一行为存在一定的违规性,但是出发点是为了学生好。“目前有10人因抽烟被罚款,其中1人被罚了2次。另外,有3名学生因迟到被罚款,共计罚款金额是11300元。如果学生不再违反纪律,且被罚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则会将已收取的‘保证金’退还给家长。”曹主任解释说。
对于曹主任的说法,华商报记者向学生家长进行了求证,收费方式及原则家长确实是提前知晓的。
校方
将制止老师违规收费的行为
昨日下午,榆林中学副校长高胜舟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学生投诉,并不知道这一情况,他表示会去调查。十余分钟后,高胜舟回复称:“关于高二年级曹主任的做法,出发点是为了学生好,但是不符合规定,我们将会尽快退还已经收取的‘保证金’,同时将制止违规收费行为。”
“学校在向学生收取费用时,必须根据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项目来收,而榆林中学收取‘保证金’的行为,不在正常收费范围之内,是不被允许的。”榆林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收取“保证金”的行为属实,则会在第一时间要求校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昨晚7时左右,校方告知华商报记者,“保证金”已全部退还给了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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