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0日消息(记者庄胜春、冯会玲)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据粗略统计,从去年底开始,全国已有沈阳、上海、北京、广州等十七个地方主管部门表态,将专车、尤其是其中的私家车定义为“黑车”。交通部明确,专车服务是创新,但禁止私家车参与。
现在所谓专车,基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以私家车接入,有违现行法规;另一种则游走在法律的模糊地带—“人车分开”,车是租赁公司的车,驾驶员则是劳务公司的人。
根据交通部的表态,禁止私家车接入,但“人车分开”模式对“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
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认为,禁止私家车运营是国际通行办法,但互联网叫车服务的兴起,的确为出租车行业的调整提供了思路,有必要重整行业格局,提升服务水平。
张柱庭:首先应该做做调研,看看需求情况,根据城市交通出租车定位出台规划,在规划范围数量内,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经营者。
不过,如果按照这一表态严格控制,能够提供服务的专车数量就将大大减少。中国城市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认为,基于我国城市居民基本出行需求供不应求的情况,应考虑如何将包括私家车在内的预约租车服务纳入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张国华:肯定这类车辆出现会对传统的租车行业有一些压力,但这肯定会随着发展慢慢消解,为城市交通的发展提供一种新的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部的表态与此前各地的定性不完全一致。北京、广州、上海、天津、长春、沈阳、合肥七地都曾表态:“人车分开”的模式同样是“黑车”。以广州为例,有关部门拿出的依据是:违反《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租赁车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但是,长期观察专车行业的赵占领律师表示,这些地方的定性依据并不充分。
赵占领:关键这个“变相”怎么理解,“人车分开”的方式是否可以视为租赁公司的行为?实际上有困难。除了地方主管部门,多数人的观点可能还是认为,这种方式不触犯现有法律。
【采访部 庄胜春、冯会玲、杜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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