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撤销抄袭论文博士学位 校方通报称存严重抄袭 社科院正研究处分方案
北大博士于艳茹此前被曝论文抄袭。昨天,北大发布通报,称于艳茹在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经过北大学位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决定撤销于艳茹的博士学位。
通报存在严重抄袭于艳茹已承认
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刊登了一则《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公告称,于艳茹发表在该刊2013年第7期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大段翻译外国专家专著,甚至直接采用专家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
此事引发广泛关注,北大立即成立了工作组和专家组调查工作。
昨天北大的通报称,根据调查,专家组认为于艳茹存在严重的抄袭行为。于艳茹本人对网络举报的事实也予以承认。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际新闻界》刊登的《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专家组提供的评审意见,于艳茹本人提供的相关说明,确认于艳茹期刊学术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抄袭情况属实。
委员们经过投票表决,同意撤销于艳茹的博士学位。
追访《国际新闻界》主编:处罚力度有些重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所长张顺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研究所具体如何处分于艳茹,取决于北大的调查处理结果,如果北大取消她的博士学位,该所也将取消她读博士后的资格。
今天上午,《国际新闻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力丹表示,已经获悉于艳茹被撤销博士学位的消息,有些意外,通报抄袭已经是比较严重的处罚,没有想到于艳茹会被撤销博士学位。
陈力丹表示,在国外,撤销博士学位属于正常的处罚,但是在国内这样的学术环境下,有些过重。
疑问当事人网上发声不接受该处理决定?
昨晚,新浪微博名为“北大博士于艳茹”的网友发表声明,声明中称,本人未收到正式的书面通知。不接受校方的这一处理决定,正准备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微博中称,今天中午,惊悉新华社发布的北京大学通报,其中的最后一句话,“于艳茹承认抄袭事实”,严重失实。本人自2014年8月17日至今,从未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承认抄袭事实。关于此事件,本人会有后续说明。
但微博中没有任何关于博主身份的认证。今天上午,记者未能联系到于艳茹本人。对此,北京大学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于艳茹对处理结果有看法,可以向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尊重学生的个人权利。 文/记者蒋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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