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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杨锋)近日被媒体报道“南阳民警辛宏警车私用,驾警车护送房企老总,同时担任地产公司副总”一事,今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河南南阳市公安局获悉,此事经查明属实。目前,已对辛宏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警车私用为房企老总“护驾”
1月7日有网友微博曝料称,2014年12月26日晚6点半左右,河南南阳市公安局民警辛宏,驾驶警车“护送”当地一房企老总冲出讨薪者围堵。次日下午,南阳市警方通报,南阳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民警辛宏公车私用,已被关禁闭。
经查,2014年12月25日,辛宏私自驾警车到郑州办事。当日,当地一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素芬,多次请求辛宏到当地一酒店帮忙。当晚6时许,辛宏驾警车赶到,在门口见到刘与人拉扯,便驾警车拉其离开现场。
经郑州警方调查,当晚刘素芬陷于一起经济纠纷中,因而请求辛宏帮忙。去年12月27日,纠纷双方就26日之事达成谅解协议。
违规担任地产公司副总及资产管理公司股东
除公车私用外,辛宏被指担任护驾女老总所有的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还任另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股东。
南阳市公安局调查后发现,上述举报属实。调查发现,辛宏“作为人民警察违规担任副总经理”,并且在2014年7月13日至9月16日期间,担任当地一资产管理公司股东。
1月9日,南阳市公安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辛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同时,责令辛宏所在的仲景派出所做出深刻检查,在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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