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昌平法院沙河法庭法官助理黄某在向女子王某送传票时,遭到王某撕打。记者昨日获悉,王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延庆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延庆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7月14日,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问题,姚某起诉了王某。2014年7月15日和8月4日,黄某两次给王某打电话,让她到法庭领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件,但王某一直没去领取。
2014年8月18日10时许,黄某和司机吴某一起到王某租住地送开庭传票。黄某看到大院内一辆三轮车旁站着一名妇女,就问其是不是王某,并称自己是昌平法院的。此后,王某称黄某是私闯民宅,且边质问边往外推黄某。纠纷中,黄某的脸部被抓伤,腿部被踹伤,眼镜儿被摔坏,法官制服上装也被扯坏。
对此,王某辩称黄某没穿法官制服,没事先通知送传票的事,自己推黄某是认为他是坏人,自己是正当防卫。
延庆法院审查了相关证人证言、物证、通话记录及视听资料,最终认定王某使用暴力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故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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