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2002年,汪小松与两个老乡一起抢劫废品回收人员苗某一部手机和100元钱,并将其杀害,随后分头逃跑。12年后,成为拔尖技工的汪小松,在怀孕女友的陪同下主动投案自首(本报2014年9月20日曾报道)。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汪小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2年10月1日上午9时许,汪小松伙同刘精锐、沈金洪将被害人苗某骗至石景山区一处地下室内,持刀及绳子抢劫苗某。在遭到抗拒后,汪小松持刀扎刺苗某,致其死亡。后汪小松等人抢走苗某手机一部及现金100余元。
检方认为,汪小松犯抢劫罪,系主犯。鉴于汪小松在潜逃多年后主动悔悟,在亲属陪同下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系自首,可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汪小松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判决汪小松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3.6万余元。责令汪小松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亲属。据了解,刘精锐作案后不久被警方抓获,随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嫌疑人沈金洪仍在逃。
据悉,汪小松曾逃往深山,靠卖水果为生,也曾到小餐馆打工。后因认真钻研,汪小松成为一家作坊式翻砂厂的拔尖技术工人。2007年,汪小松与女孩小燕(化名)相好。2014年初,小燕怀孕。此后,想过新生活的汪小松向小燕坦白,小燕听后泣不成声,表示愿意等他回来。目前,小燕已为汪小松生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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