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韶关1月13日电 (李凌 邬义忠)一条“广东韶关一壮硕男子在派出所内暴亡”的帖子,近日在互联网上发出后备受网民关注。韶关市浈江公安分局1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男子张某因嫖娼被抓到派出所后,全程都有监控,警员处置并无不妥,若家属有疑问,可到检察机关进行申诉。
12日中午,一条“广东韶关一壮硕男子在派出所内暴亡”的帖子在韶关本地论坛上发出,称当地一男子2014年10月30日晚被抓到派出所后,被迫坐老虎凳,十几个小时内只喝了几杯水,吃了几个包子等,最终,男子在上厕所时,倒地抽搐,经抢救无效身亡。帖子发出后引发网民热议,纷纷质疑警方是否暴力执法。
针对网民的质疑,浈江公安分局刁副局长1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非常肯定地表示,事发后,十几名死者家属在派出所内一起观看了所有的监控录像,可以证明办案警员绝对没有暴力执法,“派出所审讯用的椅子,是按照公安部要求统一合法设置,根本没有什么老虎凳。”
据警方介绍,2014年10月30日晚上22时许,韶关市南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沙梨园一出租发廊查处卖淫嫖娼活动,当场抓获一男一女,其中男的为张某(46岁,广东省仁化县人),女的为刘某红(46岁,湖南省常德市人),并依法将二人传唤到南山派出所,并进入办案区,整个审讯、采集指纹信息等均全程有视频监控,其中审讯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10月31日凌晨3时许,张、刘均被依法留在办案区内等待处理,为保障安全,两人被带上手铐留在讯问、询问留置室凳子上休息,有专人看管,早上10时,两人吃了早餐并喝了水,到了中午12时许,张某要求上厕所,返回时在办案区走廊突然自行倒在走廊地面(有视频监控),民警上前查看后立即拨打120要求对张某急救,急救人员十多分钟后到达并对张某进行紧急施救,可惜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表示,死者张某在南山派出所传唤调查过程中,十分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认自己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民警不存在对张采取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张在被传唤到公安机关至其突然发病死亡,历时约14个小时,是在合法传唤时间内的,在这个时间内公安机关不存在网友称的虐待、体罚措施,“他晚上被抓,早上我们提供了早餐和水,而当晚的室内温度约有20度,不会导致寒冷失温。”
警方表示,为避免嫌疑,张某死亡后,由其家属向韶关市检察院提出申请,委托检察院的法医进行尸检,最终法医鉴定结果为心源性猝死疾病。
刁副局长称,如果家属认为公安机关在处置该案时有过错,可以依法向检察院、法院提出申诉,警方将责无旁贷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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