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监拍精神病医护人员爆踹病人,疑致高位截瘫”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记者经多方调查证实,打人者为沈阳市辽中县精神病院的两名护士,在遭受精神分裂症患者赵彦莉辱骂后,将其殴打致颈椎骨折、脊髓损伤、肋骨骨折。
目前,涉案的两名护士已被刑拘,辽中县卫生局已责令院方限期改正。
打人事件发生在1年前
涉事的沈阳市辽中县精神病院位于辽中县六间房镇,是一家成立于1999年的民办精神病院。副院长张青杰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2014年1月5日,“赵彦莉4日入院,由于刚来到医院情绪比较冲动,出事前对医护人员进行了辱骂,因此才有了医护人员殴打的一幕”。
视频显示,两名穿白大褂的男子用扇耳光、脚踩踏等方式对病床上的男子进行了多次殴打,时间从18:40:28一直持续到18:52:36。施暴结束后,穿白大褂的男子大摇大摆地走出了画面,而被打男子则被围观者抬起放到了病床上。
记者在台安县恩良医院见到了被打的患者赵彦莉,赵彦莉插着导尿管,后背上全是伤口,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处于半昏迷状态。
为何在一年后才将视频公开?赵彦莉的哥哥赵彦国说,自己这样做也是出于无奈,从2014年初至今,打人的护士为何依然没有开庭审理?除了这两名护士,那些主管医生有没有问题?
此外,虽然被打已经一年多了,但是如今赵彦莉的成伤机制依然没有定论。赵彦国告诉记者,2014年5月29日辽宁仁和鉴定所关于被害人赵彦莉损伤程度的鉴定意见为:颈椎骨折脱位合并脊髓损伤致四肢瘫痪的后果评定为重伤一级;右侧第2、3、4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
但是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打人的于某和张某以及辽中县精神病院都对结果有异议,认为赵彦莉颈的瘫痪也可能是强直性脊柱炎引起的,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是这次殴打直接造成了赵彦莉的瘫痪。
记者从辽中县卫生局了解到,2015年1月4日,卫生局向沈阳市医学会提交了《辽中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书》,目前鉴定正在进行当中。
为何签署死亡免责协议?
据了解,双方经协商于2014年1月17日达成了一份赔偿协议。赔偿协议上显示,赵彦莉住院期间受伤造成颈椎骨折、脊髓损伤、肋骨骨折。院方一次性向其家属赔偿人民币35万元。
记者注意到协议中还有以下条款:家属自愿要求在辽中县精神病医院继续治疗精神疾病以及目前疾病;若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如病情加重甚至死亡等均由家属负责,不追究院方任何责任。赵彦国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会签协议主要是因为对辽中县精神病医院还抱有幻想。赔款后的几天,医院也确实改善了赵彦莉的医护条件,赵彦莉被安排到了单间进行护理。但是没过几天,医院又将赵彦莉搬回了5人间,赵彦莉健康状况开始恶化。赵彦莉的家属将赵彦莉接出并送往鞍山市台安县的恩良医院治疗。之后检查出睾丸炎、强直性脊椎炎等病症后,家属向院方提出了追加赔偿50万的要求。
打人护士非法执业
辽中县卫生局副局长辛乃威说,卫生局调查组发现,打人护士张某注册地点为沈阳市急救中心,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属非法执业。辽中县精神病院诊疗科目未设置内科。在给赵彦莉治疗期间使用内科药物及处置方法,属超范围执业。辽中县精神病院医务人员殴打患者致伤存在严重的医德缺失问题。针对以上三方面问题,辽中县卫生局决定给予辽中县精神病院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处理;超范围执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罚款3000元;并责成辽中县精神病医院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据新华社新媒体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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