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孙乾)北京市存在“小官巨腐”的情况在过去一年中治理的如何?昨天,北京市纪委上交2014年反腐败成绩单:去年本市共查处“小官贪腐”案件194件,违纪总金额3.58亿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47人,1000万元以上的4人。此外,过去全年还立案局级干部40人。
市纪委表示,去年加大了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线索和群众举报核查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去年全年共立案局级干部40人,其中正局级22人、副局级18人,处分26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门头沟区原区长王洪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查办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97件,同比增长35.6%。
在聚焦治理“小官巨腐”专项行动方面,共查处“小官贪腐”案件194件,违纪总金额3.58亿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47人,1000万元以上的4人。此外,本市去年更加突出办案重点,加大了对征地拆迁等重要领域、重要岗位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1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4人。
市纪委公布5起违反八规案件 均涉旅游经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直属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何丽以参加会议、调研、考察、招生宣传等为名先后4次带队前往广州、珠海、香港、澳门等地旅游。
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党总支书记王坦,于2013年9月带领六名干部以考察调研的名义赴武汉、宜昌旅游,共计花费人民币5.8万元,以考察费名义列支。
海淀区区属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张宝信,多次接受邀请出国旅游,费用共计5.1万。
密云县北庄镇暖泉会村村委会主任许进快,于2013年6月底至7月初,村委会组织包括许进快在内的28名党员赴承德等地旅游5天,共支付旅游费用4.6万元。
北京三建公司天津区域党支部书记郭则阳等一行6人,接受邀请到福建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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