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睡不着,庭审情景就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出现。”虽然刘汉、刘维等36人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案一审判决已过去了7个多月,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王琼仍有恍如昨日之感。
王琼是最早接触刘汉的检察官之一。早在湖北公安机关受命侦办该案之初,她就承担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任务。令她印象深刻的是刘汉层出不穷的谎言。
发生于1999年的王永成被害案,是刘汉指使、授意孙某,由孙某指令孙华君、缪军安排多名杀手所实施的。孙华君、缪军作案后逃匿期间,孙某请示刘汉同意后,从汉龙集团给予2人100余万元,为缪军等人长期发放“工资”直至案发,并提供2辆轿车给孙华君使用。审查起诉期间,王琼和公诉处处长陈利先后4次提审,刘汉均声称不认识王永成,对其被杀一无所知,始终“零口供”。
“证据扎实就不怕谎言和‘零口供’”,王琼在2周内制作完成13万字的阅卷笔录,和同事们系统梳理该案的44份书证、51份证言、8名被告人的93份供述,对刘汉指使、授意过程的每个细节都务求精准,形成11万字的审查报告。案件移送起诉后,又精心制作8万余字的出庭预案,预测刘汉及其辩护人在质证、辩护中可能提出的问题。
一审开庭后,2014年4月12日,关键证人孙某出庭,王琼单刀直入发问,孙某当庭供述了刘汉指使、授意杀害王永成的事实。刘汉阵脚大乱,慌乱中竟问:“我是叫你去教训他,还是教育他?”孙某回答:“你是让我们去把他做掉。”令刘汉的谎言不攻自破。庭审中,孙华君、缪军的供述也与孙某的证言相互印证,缪军当庭驳斥刘汉不认识自己的谎言,证实王永成被杀后,刘汉为表示奖赏拥抱自己。
刘汉、刘维涉黑犯罪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追诉,与其背后的“保护伞”不无关系。2014年4月1日,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政委刘学军等3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也依法开庭审理。
公诉人董慧艳当庭出示刘学军2001年至2002年的工作笔记本,该笔记本详细记载了周政被杀害案等刑事案件的嫌疑对象直接指向刘维,且已经初步梳理出刘汉、刘维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层级结构和涉黑案件线索。看到这本泛黄的笔记本,刘学军显示出异常的急躁,手一直剧烈颤抖。他不曾料到,一向思维缜密、行事沉稳的自己,竟然“栽”在自己多年养成的习惯上。
董慧艳当庭指出:刘学军如果没有被涉黑组织腐蚀拉拢,确实是一名优秀的刑事侦查专家,可惜他一步步走向犯罪,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包庇、纵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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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4年9月12日,全国继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在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进程中,继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犯罪露头就打,除恶务尽,不能让其坐大、形成气候,以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黑恶势力犯罪;要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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