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文静通讯员曹蕾)记者昨天从西城区获悉,今后一旦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代理行政应诉案件,特别是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或人民法院建议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必出庭。
从西城区长、副区长到区房管局、审计局等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近来已有11人次出庭应诉,直面原告诉求。民告官,不再难见官。这背后是西城区出台的一项新规。记者从西城区法制办了解到,这项政府部门应诉规定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到庭应诉,特别是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或人民法院建议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出庭的案件等四类案件,必须由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出庭应诉。
庭审结束后,还将由区法院和区政府对出庭应诉情况进行评价。每年年底,都将由区法院对各机关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行政判决、司法建议书的执行情况等提出评价意见,区政府将其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据悉,今后,西城区将通过组织培训、旁听庭审、庭前演练等方式,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能力和应诉水平,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比例,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真正实现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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