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黄某(左)和缪甲(右)在庭审现场。永嘉县法院供图 |
温州网1月21日讯(记者 戴玮 通讯员 嘉文)
1月21日上午,一起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在永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与网络上轰动一时的“永嘉县工商局总工程师被曝开房200多次卧轨自杀”事件有关。两名嫌犯,在法庭上均宣称自己是揭露官员违法行为,并不是违法。
本案由永嘉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嫌犯黄某某、缪某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于2014年11月21日、2014年12月11日向永嘉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缪某某因向永嘉县工商局,报批修建位于永嘉县江北街道罗马城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受阻,迁怒于永嘉县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王某。经商谋后,两人决定实施报复。
被告人缪某某,通过原永嘉县拘留所副所长缪乙(另案处理),查看被害人王某的个人开房记录,并在其办公室偷拍记录信息。由被告人黄某某撰写文字,以“永嘉惊现开房局长”为标题,配上缪某某偷拍取得的“王某开房记录”图片,分两次发布到网络上,被大量网站转载。
王某于2014年7月29日向永嘉县公安局报案,几天后,于8月3日凌晨在福建省武夷山市自杀身亡。11月25日,被告人缪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在21日的法院庭审中,黄某某称王某自杀的原因在于,其自身有贪污腐败行为,而网帖曝光其的开房记录和巨额财产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进而将对其进行调查,王某是过于恐惧自己的腐败行为被调查才自我了断,与自己的发帖无关。
黄某某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检举王某的违法行为,并未触犯法律。而缪某否认自己发帖是为了打击报复王某,称目的是为了二手车市场的事情。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缪某某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永嘉法院将择日公开宣判此案。
何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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