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禹潼)28岁的会计唐某,被控利用网银盗取供职酒店388万余元,涉嫌犯盗窃罪被提起公诉。新京报记者今天获悉,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间,唐某利用担任惠丰酒家会计的工作便利,趁办公室无人之机多次窃取由财务人员赵某某保管的惠丰酒家工商银行账户U盾,并通过U盾进行网上银行转账,将惠丰酒家工商银行账户内钱款共计388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
公诉机关认为,唐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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