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宗红所犯罪行与所受刑罚:
串通投标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受贿罪,有期徒刑十一年;
挪用公款罪,有期徒刑五年;
贪污罪,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单位受贿罪,有期徒刑六个月;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父亲治病他送来1万元钱是礼尚往来……”2014年11月21日,河南省获嘉县法院审判大厅,被告人王宗红正在作自我辩护。
被告人王宗红,1965年7月15日生,1983年参加工作,从获嘉县县委办公室的一名普通职员干起,历任该县组织部干审办主任、办公室主任、大呈乡乡长、丁村乡党委书记、县商务局局长、县长助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2013年6月至案发担任获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心腹建议踏上不归路
王宗红从一名基层职员干起,凭着自己踏踏实实的工作一步步成长起来。认识王宗红的人都说他能力强,胆子大,工作中敢拼敢干,敢作敢当。他的工作能力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和群众的认可,参加工作后三年一个台阶,步步高升。他不仅在工作上平步青云,而且还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妻子在事业单位上班,女儿已经大学毕业,还有一个6岁的儿子。
2010年2月7日王宗红被任命为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半年后,获嘉县成立了“获嘉县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项目办公室”(下文简称“千亿斤项目”),该项目纳入县发改委权责之列,由王宗红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获嘉县总人口38万,是一个农业小县,农业生产是该县经济的重要支撑。千亿斤项目是惠农工程,主要通过修建农业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达到粮食增产的目的,并且该项目所有经费5900余万元均由政府承担。
当一切准备工作都已就绪,千亿斤项目要公开招投标时,有人打起了千亿斤项目工程建设的主意。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项目负责人王宗红的司机夏小升。
2011年1月,获嘉县千亿斤项目公开招投标前,夏小升来到王宗红的办公室说:“叔,我给你开了十几年车,年龄也大了,开销也多了,你看千亿斤项目是咱自己的项目,都让别人把钱挣了可不行呀!你安排咱自己每年中个标段,自己干,挣钱了一起分,别人送的钱尽量不要,咱自己有个工程挣钱也踏实!”王宗红听了夏小升的话觉得有道理,考虑得也很周全,并且夏小升为自己开了十几年的车,深得自己的信任,便答应了他的提议。
里应外合中标是定局
夏小升虽然只是一名司机,但他的办事能力却不容小觑。夏小升与工程承包商郭俊邦之前本相识,千亿斤项目各标段的标底自己也会知道。郭俊邦也知道夏小升是王宗红的亲信,如果能和夏小升合作,那自己中标的可能性会更大,随便哪个标段干下来都能赚得盆满钵满。于是,夏小升和郭俊邦一拍即合,开始“结伴同行”。
2010年至2013年,千亿斤项目工程各标段公开招投标前,夏小升在王宗红办公室获知标底,随后他便将标底告知工程承包商郭俊邦,让他参照标底制作标书参与公开招投标。
为保证夏小升每年竞标都能中标,王宗红不仅告诉夏小升他们参与竞标标段工程的标底,他还示意夏小升至少找三家工程公司进行围标,从而保证万无一失地中标。
随后,郭俊邦参加公开招投标,在不同标段竞标时,借用多家公司资质,利用自己已知标底及王宗红评委的身份优势,通过围标、串标方式,获得了2010年、2011年、2012年获嘉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五个标段,中标项目金额共计人民币1204.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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