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李芊医生,在列车助产救人被南京法院认定非法行医而被判赔偿。”这则始传于去年6月27日的谣言,始作俑者是河南新乡市妇幼保健院的院长助理尚林辉,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现代快报曾多次予以报道。半年后,这则谣言又在网上传播,昨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得不再次声明辟谣。
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李芊非法行医案”属凭空捏造
针对谣言再起,昨天下午,南京中院再次通过微博和微信发表声明澄清。
声明中,南京中院还原了这则谣言在网络上的“发酵”过程。去年6月27日晚7时,一条“李芊非法行医案”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和网络上流传。南京中院连夜组织核查,确认该帖子为凭空捏造的虚假信息。
2014年6月28日上午8点,南京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关于网传医生列车救人被认定非法行医的声明》,并通过现代快报澄清事实,同时向警方报案。警方调查后,确认谣言编造者系河南省新乡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助理尚林辉,并被河南警方行政处罚。
在这次声明中,南京中院称,近段时间,这条帖子再度在微信朋友圈及网站流传。一些微信公众号和一些网站不尽把关、管理责任,再次发布、转发该谣言,使谣言再次扩散并有继续扩大之势,损坏了我院的声誉。对此,我院再次声明:“李芊非法行医案’纯属凭空捏造。”
声明还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有害信息的,将受到法律追究。希望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传播载体要尽到管理、审查责任,不发布、不传播谣言,促进和维护互联网健康发展。
南京中院还呼吁关心法院工作的网民,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虚假信息,营造诚实守法的社会环境。同时,南京两级法院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谣言一转疯 辟谣一转没
昨天南京中院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称,网络谣言辟谣后又出现,让他们很困惑。法院方面发现谣言再起后,曾多次向多个发布这条谣言的微信公众号投诉和举报,可没料到的是,多个危险公众号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删帖。
“这条网帖捏造事实,混淆是非,对南京中院的声誉及司法公信力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害,对社会道德也是一次很大的冲击和破坏。”南京中院宣传处处长赵兴武认为,制造谣言者触犯了法律已受到惩罚,而在谣言已经澄清,造谣者已经受到处罚后,竟然还反复传播这条谣言的网络平台,对谣言造成的巨大伤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造谣者和传谣者
都要担责
如今,网上造谣和传谣很容易,而且这类违法的成本低,受处罚的力度有限。对此,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娟认为,从目前的民法、刑法等方面,对在微博和微信等介质上造谣传谣,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对造谣者和传谣者都可以依法制裁。
根据去年刚刚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5条就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宗教政策、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同时,第20条明确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上相关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公安或国家安全机关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赵娟律师还认为,对那些提供谣言之类的信息传播的经营性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单位,相关的主管部门应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对非经营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相关的部门可责令暂时关闭或永久关闭服务平台。
赵娟律师还认为,对已被确定为谣言的信息,谣言的受害者提供证据要求删除帖子等相关信息,如果相关的平台推脱拒绝,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受害者可向警方举报。警方应该查实后,追究相关人的行政、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