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盈公司买下的楼层至今被开发商占用,贴公告要求开发商交付物业。
南都记者 杨亮 摄
南都讯 88岁老人23年前买的商铺,至今使用年限已过半,而开发商新丰公司仍未交付,其间还曾“一铺多卖”、占铺收租,被起诉判决也不执行。同一栋楼的其他楼层被法院拍卖给其他企业,新丰公司也照样占着开酒店。多名业主质疑这样的开发商是“房霸”。昨日,针对新丰公司这种“房霸”行为,珠海市中院人士也表示,需要多部门共同处理,从根源上解决,诉讼通道是畅通的。
88岁老业主:
40年商铺被开发商占用23年
1991年,66岁的卢银婵拿出多年的积蓄加上亲戚借的钱,凑了60多万元买下珠海新丰实业公司在拱北口岸旁昌盛路开发的新丰综合楼一楼200余平米商铺。卢银婵说,她本指望靠出租商铺养老看病,但商铺至今未交付,一直被新丰公司占用。
“一铺多卖”官司打了八九次
南都记者获得的多份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显示,新丰公司约定1992年12月30日前交房,但并未兑现,被投诉后又称延迟到2000年3月交付。但在1998年4月,新丰公司偷偷把商铺转让给男子叶某洪。
2001年,卢银婵投诉新丰公司涉合同诈骗,其法定代表人黄丽俭及其子吕克志后来在警方笔录中解释,当时资金紧张,向叶某洪借款一百多万元,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其实只是向借款人作为担保。
2006年,香洲区法院一审认定新丰公司与叶秋洪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5日内将商铺交付卢银婵。
然而,卢银婵并未拿回房产,而是被拖入漫长的司法漩涡。新丰公司、叶秋洪等不断提起上诉或是执行异议,法院对这起并不复杂的“一房两卖”案多次审理。“这十几年老人为了要回房产,前前后后打了八九次官司。”卢银婵的儿子说,母亲每次都打赢了官司,但拿不回房产。
判决书指开发商一直占用物业
2012年5月,珠海市中院终审认定,卢银婵享有涉案商铺,此时距卢银婵购买商铺已过去20年。但新丰公司随后又以涉案房产已租赁给酒店使用,如法院强制收回,将侵犯酒店的权利等理由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2014年10月,珠海市中院再度审理认定,新丰实业将涉案房产租赁给新丰酒店,但两家公司法人均系黄丽俭,租赁时代表酒店签约的吕克志系黄丽俭的儿子,实际上是“自己和自己签订合同”,这样的租赁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书证实,多年来,卢银婵购买的商铺一直被新丰酒店实际占用。“房产由新丰公司实际控制,晚一年交付,新丰就能多一年的收益”。卢银婵的儿子不满地说,23年来,涉案商铺光租金的收益就有几百万元,但其母亲不仅未获分文,反而因为打官司,倒贴了十几万元诉讼费用,其间花费的时间、精力成本更大。更令卢银婵揪心的是,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业项目土地使用最高年限仅40年,而涉案商铺已购买23年,她未使用过一天,但使用年限已过去了一半多。
企业业主:
3000万买6层楼 何时能进场
除了卢银婵,珠海德盈投资有限公司也面临类似困境。来自珠海市中院的多份法律文书显示,2006年和2012年,新丰公司因欠银行贷款,法院两次裁定拍卖新丰综合楼部分房产,德盈公司先后以近3000万元的价格取得了新丰综合楼5、6、7、10、12、13共六层多处房屋产权,但时至今日,该企业和卢银婵一样,未能收回房产。“我们买的好几个楼层被新丰公司上锁,我们根本进不去,还有部分房产则被新丰酒店占用。”徳盈一名股东说。
1月23日下午,南都记者实地走访了距拱北口岸仅一街之隔的新丰综合楼,这栋19层的建筑物在四周林立的高楼簇拥下并不醒目,楼上主要由新丰酒店等三家酒店经营,一楼则开办了旅行社等多家商铺,其中卢银婵购买的商铺也已被租出去。有商户称,并不清楚卢银婵是房东。
德盈公司通过法院拍卖取得的新丰综合楼内第10层和12层部分房屋被新丰酒店装修成客房,正在使用;5至7层则被闲置。“我们花大价钱购买的房产如今却只能在外面干瞪眼,我们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徳盈公司一负责人质问。
开发商回应
资金紧张所以“一房多卖”
针对卢银婵和珠海徳盈投资的质疑,新丰公司和新丰酒店主要负责人吕克志1月26日下午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反驳“房霸”的指责。
吕克志说,卢银婵确实是1991年向该公司购房,但当时只交了60多万,钱款没交够,开发商资金紧张,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一房两卖”,企业后来把该商铺卖给了出价更高的人。
至于徳盈公司反映通过法院拍卖购买的多层房屋至今无法接收一事,吕克志一方面表示,新丰公司从未阻止徳盈公司收房,是徳盈公司自己没有与企业正常办理交接手续,但另一方面他又表示,徳盈买下的部分涉案楼层酒店正在使用,徳盈应在尊重历史的情况下与企业就这部分房屋的租赁进行协商。
法院说案
可起诉“房霸”让出物业
南都记者就新丰综合楼业主拿不到房产的问题咨询了珠海有关部门,据了解,新丰综合楼位于拱北口岸城轨站对面,早在90年代初建设,属于新丰公司与关闸村合建,新丰公司为开发商,但由于建设过程中资金短缺,新丰公司一度以卖房等形式借款,而且诸多房产被“一房多卖”,从而引发了多年的官司。政府部门曾多次与新丰公司协商,尝试盘活该楼并办理房产证,但新丰公司因为可以实际占有并出租获利,一直并不配合,使得该楼维持了烂尾状态。
对于卢银婵的遭遇的,负责执行该案的香洲区法院对此解释,开发商一房多卖导致双方多年的诉讼之争,直至香洲区法院2011年判决,将房产判给卢银婵,2012年珠海中院维持了该判决,判决生效后香洲区法院开始对该案进行执行。目前最新的进展是本月27日测绘人员已经前往测绘,结果出来后将召集各方发表意见,最终确定面积和地方划给卢银婵。不过,因为新丰楼本身就没有房产证,卢银婵拿到房产后目前仍无法办证。
记者从珠海中院了解到,德盈公司是拍卖合法获得新丰综合楼的部分房产,法院已经按照程序将相关的法律文书办妥,向新丰公司出具了交付通知,并带德盈公司到现场实际交付。中院人士对记者强调,针对新丰公司综合楼的复杂情况,需要多部门共同处理,从根源上解决。在执行程序之外,德盈公司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房霸”让出房屋,诉讼通道是畅通的。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 杨亮 朱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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