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30日电(记者 李婧)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坚决查办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依法保障国有企业改革。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等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领域,坚决查办贪污挪用国有资产、借国企经营管理和改革之机谋取私利、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等犯罪,遏制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认真研究国有企业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稳妥处理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件,客观分析案件性质,正确区分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优化改革环境,增强企业活力。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协同推进机制,深入剖析涉及国有企业犯罪的特点、规律,结合办案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结合查办涉及国有企业经营投资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提出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决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作者:李婧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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