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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尹来 “去年我就一直在追会议费,今天追到这个管理办法,也算是第一步。”就在广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的前一天,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自己的微博上晒出了一张广州市财政局印发的《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其中详细列明了广州市各种级别会议的定额标准。“下一步还是希望有监管,有监管才能把标准落到实处。”韩志鹏说。
持续一年追问会议费
2014年,广州41部门、区公开2014年预算,除“三公”经费,不少还主动单列会议费,为全国首例。但账目中一些会议费动辄千万引争议。花都区预算晒出的会议费是2850万,2014年4月14日,韩志鹏就此公开发微博质疑。
千万会议费立刻成为了全城关注焦点所在,后市政协还特意召开花都区会议费情况通报座谈会,花都区委宣传部、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并与韩志鹏、刘远明、刘惠萍、吴雪茹等4位市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经过座谈会,韩志鹏发现,花都会议费的问题出现在“没有统一的模板、统一的统计口径,把培训费也列了进去”。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在追会议费的统一标准问题。希望市里能尽快出台有关规定,对统计口径和晒‘四公’模板给予详细规定。”韩志鹏说,本来他打算在今天(1日)的知情问政上,就这个问题“问政”市财政局,但没想到的是,市财政局这次在开幕前就发来了相关文件,进行解释。
限制到风景名胜区开会
记者看到,这份《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于2014年7月24日印发,将所有会议划分为一类会议、二类会议和三类会议。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会议设备租用费、文件资料印刷、医药费、举办单位统一安排的交通支出等。
其中,一类会议会期一天以上会议费综合定额为66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为400元/人·天,伙食费为150元/人·天。二类会议则为550元/人·天,三类会议为450元/人·天。
文件还明确规定,参会人员以广州市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广州市外召开。各单位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定点饭店名单和协议价格由市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后另行通知。
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宴会
文件还要求,各单位应遵循有利于会议工作部署和就近原则到国家、省和市的定点饭店召开会议,按照不高于协议价格结算费用。三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
会议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会场布置俭朴实用,常规工作会议会场不摆鲜花。减少会议用品支出,各类会议一律不发放纪念品。
各单位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会议无关的费用,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无特殊原因不执行会议定点管理制度或超标准、超范围的开支,财务部门不予核报各项费用。
对此,韩志鹏就表示,有了统一管理规定,接下来就要加强监管,落到实处。“另外还是要减少开会的次数和规模,减少开支,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晒账本的目的。”
说明
一类会议:是指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全体会议、纪委全会;各民主党派换届会议、劳模表彰会议和烈军属会议。
二类会议:是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市人大、市政协召开的要求各区以上人大、政协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民主党派全体委员会议;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人民团体换届会议;经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
三类会议:是指除一、二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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