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深度记者 朱顺忠)法制晚报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内蒙古“两会”上获悉,备受全国舆论关注的“呼格吉勒图冤案”写进内蒙古2015年“两会”法院工作报告。
1月29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代大三次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胡毅峰在报告当中强调:“2014年,全区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9550件,审结346774件,同比分别上升25.7%和20.5%,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胡毅峰在报告的第三部分做了如下陈述:“去年,全区法院审限内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民事一审陪审率、清积率、法官人均结案数等5个正向指标明显上升,立案变更率、生效裁判改发率、司法赔偿率、信访率等4个负向指标明显下降。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认真复查备受社会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经依法决定再审,高院作出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的判决。”
新华社在回顾“呼格吉勒图案”时称:“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又称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19日,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现任院长胡毅峰(正厅级)之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也是“呼格吉勒图案”被媒体报道之后,最先介入案件调查的当地司法官员。胡毅峰还是“呼格吉勒图案”2005年得到中央领导批示之后,最早组成的司法行政调查组重要成员。2005年末、2006年初,由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牵头,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院等多部门组成调查组,在2006年8月份得出调查结论。
时年任内蒙古政法委副书记的胡毅峰,当年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毫不避讳的表示:“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是冤案。但政法委不能改判,得走法律程序。我们要求自治区高级法院复查,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两家成立复查组,然后走法律程序。”
2011年1月,胡毅峰调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党委书记。当年1月30日胡毅峰,被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
内蒙古自治区多名司法官员今晚向法晚记者证实:胡毅峰在“呼格吉勒图案”司法行政调查、再审和平反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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