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新环保法生效,一周后,最高法就环境公益诉讼出台司法解释,符合条件的700余家社会组织都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意味着从制度层面,环保组织对污染企业提起公益诉讼的大门敞开。
至昨日,新环保法满月,记者采访多家环保组织,发现除少数跃跃欲试,准备从事公益诉讼之外,大多数仍处于观望状态。据记者统计,环保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全国真正立案的仅3起。
对此,多位专家和多个环保组织表示,环保公益组织在资金、能力、人才等各方面还有很多的欠缺,“有心无力”,也有的即使有能力从事公益诉讼,但意愿并不强,环境公益诉讼的“春天”尚需时日。
一个月立案三起公益诉讼
少数民间环保组织跃跃欲试,官员称占主体的官方环保组织热情不高
新环保法1月1日生效,当天就有“好消息”传来。
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收到了福建南平市中院立案通知书,他们就当地采矿主破坏林地的行为,提起的国内首个针对生态破坏的环境公益诉讼被立案,这是新环保法生效后立案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
新环保法实施生效满月,据记者统计,至今有三起环境公益诉讼立案:除南平案外,还有中华环保联合会就山东东营两起企业污染案提起的公益诉讼。
在南平案得到受理的同时,自然之友就江苏泰州“1219”污染案提起诉讼。该案因判污染企业赔偿1.6亿元,创我国环保公益诉讼赔付之最。自然之友认为,除了已被判决的污染企业之外,还有其他污染企业也同样应受到处罚,于是继续提出诉讼,目前该案暂未获受理。
“我们也是想看看,同一案件,所有的变量都一样,当地的环保联合会可以提起诉讼,我们作为没有官方背景的民间组织能否提起诉讼?”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说,“现在看,并不是一帆风顺。”
像自然之友这样跃跃欲试的民间环保组织并非个例。但据张伯驹调查发现,只有十几家民间环保组织“有能力”、“有意愿”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尝试。
据民政部统计,全国可提起公益诉讼的生态环保类社会组织有700多个。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700多个环保组织,大部分是官办的社团组织,很多是行业学会,提起公益诉讼的意愿不高。“我估计,打官司的不会很多。”
多家环保组织坦言无意诉讼
很多民间组织缺少资源和精力,也没有专门法律人员
廖鸿的判断不只适用于官方环保组织,民间环保组织亦是如此。
新环保法实施后,自然之友计划面向全国民间组织建立合作网络。但经过一个月的观察,真正“有能力”且“有意愿”尝试环境公益诉讼的“小伙伴”并不多。即使自然之友愿意提供律师资源,一家地方环保组织也还是拒绝了合作意向。这家民间组织,没有专门的法律方面的人员,没有足够的资金和精力去打官司。
云南环保组织绿色昆明负责人梅念蜀也坦言,该组织一共只有五六名全职人员,缺乏资源和能力,很难从事专业的公益诉讼,“这对我们现在来讲太难了,只有发展壮大以后才能考虑新的策略。”
湖北环保组织“绿色江汉”负责人运建立告诉记者,目前尚没有打算进行环境公益诉讼。“主要是没有合适的案例。”
“真正愿意打官司的环保组织还是很少,本来有资格的组织就少,愿意‘管闲事’的组织更少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王灿发说,目前的现状验证了他在此前讨论新环保法修改时的观点:公益诉讼不会出现滥诉的情况,更别说“井喷”的爆炸式增长了。
河北省去年底出台了全国首个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地方条例。河北省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主任、河北省环保厅顾问马倍战说,他们律所没有得到一家环保组织委托代理环境公益诉讼的请求。
据了解,河北省除了官办的省环保联合会,石家庄市环保联合会和邯郸绿色环保联合会之外,没有其他具备主体资格的民间环保组织。“没有委托方,一家都没有,不管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他有点无奈地表示。
“囊中羞涩”是环保组织的痛处
打一起公益诉讼可能要花几十万,有的组织一年预算最低仅几万
在南平案研讨会上,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督察中心马勇说了这么一句话:“都在说环境公益将迎来春天,但我们NGO准备好了没有?”
在他看来,现状是民间环保组织在资金、能力、人才等各方面,都还准备不足。
马勇说,起诉首先需要环保组织自己投入进行前期调查,此外,大量的环保组织是“项目养人”,如果没有专门的法律项目的话,根本就没有足够的专业人才来打官司。
自然之友是少有的将法律政策列入核心业务的民间环保组织,张伯驹介绍说,即便如此,真正专职进行公益诉讼的只有三个同事,此外还加上一些实习生、志愿者和志愿律师。
据记者了解,目前很多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环境律师,很多是免费参与,也有的仅象征性的收取费用,但外地调查的差旅费还是需要环保组织提供。
在张伯驹看来,资金是草根组织打公益诉讼的一大痛点,如果不能立案,前期投入将血本无归,这种不立案或败诉的风险,使得很多环保组织没有勇气去打公益诉讼。
马勇也表示,打一起公益诉讼,很可能要花几十万,而现在很多民间环保组织年预算多的上百万,少的只有几十万甚至几万元,有的本来都是靠兼职志愿者撑着,根本没这个资金实力。
NGO面临“是否敢于起诉”考验
很多污染企业都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重点企业,环保组织起诉需要抗压能力
除人才财物等因素外,对NGO来说,真正的考验是“有没有意愿,或者敢不敢去提起诉讼。”马勇说,很多污染企业都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重点企业,环保组织是否敢于起诉、是否有着足够的抗压能力,是地方民间环保组织面临的最大考验之一。
张伯驹同一些地方环保组织有过大量沟通,对方更愿意做一些环境宣传、教育等较“软工作”,并不愿意站上原告席。在他看来,“有的的确是面临地方压力。”
张伯驹举例说,此前有个环保组织介入到当地一起污染事件,结果在审查年检时遭遇了阻碍。
尽管去年以来,江苏泰兴、广东广州、贵州毕节等地出现了检察机关作为支持方介入公益诉讼的案例,但是在其他地方能否复制,还要打个问号。
如果得不到官方的支持,环保组织能否成功提起公益诉讼?马勇的态度是谨慎的。即使是官方背景的中华环保联合会,此前曾经在海南提起一起公益诉讼,并得到当地法院的支持,当地的环保法庭十分愿意操作公益诉讼,但一个月后,“事情发生急剧的变化”,已经受理的案件又被驳回,“原因还是因为当地行政力量影响太大,地方法院扛不住。”
尽管面临种种挑战,但部分环保组织不是在消极应对,而是主动“练内功”,提高“实战”能力,各种研修班、学习班、实习项目也正在火热地组织起来。
环保组织自然大学负责人冯永峰说,该组织开始组建公益诉讼律师团,已有不少环境律师报名。王灿发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受害者援助中心今年将召开公益诉讼的律师培训班。
“NGO自身人才、资金等方面固然需要提高,”在环境与公众研究所主任马军看来,“核心仍在于地方部门,是否愿意推动司法途径作为解决环境问题主要途径之一。”
【新闻资料】
哪些组织可提环境公益诉讼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环保法
新京报记者 金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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